■编者按
近年来,广州市各级政法系统稳步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创新,政法机构职能体系得到进一步优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及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执法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2022年初,广州市委政法委启动了为期3年的“广州市政法领域改革创新‘一部门一品牌一区域一亮点’计划”,每年遴选一批改革创新项目,考核督促项目落地见效,协调解决跨部门难点问题,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为展现品牌亮点、项目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即日起南方日报推出“政法领域改革创新的广州实践”专栏,敬请垂注。
■政法领域改革创新的广州实践①
打造“护蕊”工程,搭建“一站式”取证和救助机制,提升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案质效;构建“启明星”帮教机制,帮助“迷途少年”重返社会;培育“童益+”检察公益诉讼品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诉源治理;打造“小law号”普法品牌,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
近年来,广州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依法履职办案,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从传统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向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全面开展司法保护转变,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打造“护蕊”工程
提升办案救助质效
走进位于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的“护蕊”一站式工作室,装修风格温馨,沙发、玩具、绘本、心理测试沙盘等设施一应俱全。该工作室设置有“身体检查”“询问取证”“心理疏导”等区域,受到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可以在此“一站式”完成伤情救治、询问取证、心理干预等办案流程,减少二次伤害。
这是广州检察机关提升办案质效,完善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工作的缩影。由于犯罪对象特殊、犯罪手段隐蔽,部分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会面临取证难等问题。广州检察机关着力推动“护蕊”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不断提升该类案件办理质效,在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全面的综合司法保护。
目前,全市共建成20个“护蕊”工作室,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广州检察机关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结合未成年被害人的不同需求,有效链接多元社会资源,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早日恢复正常生活。2020年至今年7月,广州检察机关共为未成年被害人链接法律援助70人次,给予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133.6万元。
多方参与“启明星”计划
帮助迷途少年回到正轨
“我犯了错误,但检察官没有放弃我,今后一定遵守法律,改过自新!”新年伊始,独自生活在广州的16岁少年小彭,在收到来自检察官们的春节礼物后感动不已。此前,他因盗窃被警方抓获。经审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小彭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依托社会支持体系,通过番禺区“心启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将某餐饮企业确定为小彭的观护点,帮助他回归社会。
在检察官、司法社工、企业观护员的共同帮助下,小彭不到半年便适应了新的生活,不但找到了工作,还收获了友谊和尊重。不久前,他还主动报名参加志愿服务,协助社区开展核酸检测。
从迷途到正轨,小彭的变化不是孤例:近两年来,广州检察机关依托“启明星”帮教机制,建立社会观护基地38个,引导帮助一批孩子顺利回归社会。
精准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重启”人生,离不开科技赋能。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其设计研发的“检爱同行”智慧未检平台上,同步开发了“启明星帮教”小程序,为检察官主导帮教、社工参与帮教、监护人配合帮教、涉案未成年人接受帮教提供了有力的线上支持。
推进“诉源治理”
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如何从根源上预防未成年人受到侵害?诉源治理是关键。
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管理漏洞,广州检察机关先后开展“守护校园周边安全”“守护旅店入住安全”“守护新型娱乐场所安全”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对全市57所学校、300家商户旅店进行走访调查,不断做实未成年人公益保护“童益+”品牌。
“我们通过座谈磋商、情况通报、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推动协同治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抓前端、治未病。近年来,广州检察机关率先上线“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强化入职查询机制,不断推动入职查询制度落地生根。此外,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正将强制报告制度从教育行业向旅馆业、医疗机构、网络行业等领域拓展。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社会各界协同发力。为持续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广州检察机关主动与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通报、转介和分级处理机制,并做好监督立案、引导侦查、司法救助、心理救助、法律援助、监护干预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团市委共建的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服务平台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确立为全国示范建设单位。
“小Law号”吹响普法号角
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意识
每逢开学季、“六一”、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广州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都带头走进校园,为师生带来一堂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近年来,广州检察机关不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全市共有199名检察长、检察官走进校园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讲师。
普法是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的重要手段。广州检察机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组建“小Law号”法治宣讲先锋队,为广大未成年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普法活动1900多场次,受众2000余万人次(含网络受众)。
如何让未成年人看得懂、学得会、用的上?广州检察机关向未成年人提供个性化普法服务,不断打磨精品普法课程、升级法治教育模式,为幼儿园、中小学等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量身定制”针对性的普法服务。广州检察机关还录制推出网络安全、预防欺凌诈骗、未保“两法”宣传、强制报告宣传等多个主题的法治网课和剧场,以案普法生动直观,累计播放200余万次,广受好评。
■对话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门负责人:
立足检察职能
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
近日,南方日报记者专访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门负责人(下称“相关负责人”),请其介绍广州检察机关在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的经验做法。
南方日报:广州市检察机关在推动“未成年人检警协作”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相关负责人:近年来,广州市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建设“涉未成年人警务”机制。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黄埔区、越秀区、南沙区为试点,先后促成同级区公安分局建成从理念到制度、从机制到项目、从队伍建设到多元保护的全方位未成年人案件专办工作机制。
在制度建设方面,黄埔区人民检察院牵头与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联合制定“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办案要求,规范“一站式”办案流程;越秀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共同印发“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衔接机制的意见”,在办案原则、办案特殊程序、证据收集固定、未成年人帮教的落实以及犯罪记录封存等方面达成共识。
在队伍建设方面,黄埔、越秀、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先后推动区公安分局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的专办组织,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取证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治方面开展全面的协作配合,并定期举行各类检警同堂培训,共同提升专业素能。
南方日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岗位入职查询的相关规定,广州检察机关是如何推动落实的?
相关负责人: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相关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分析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成因、特点,紧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经多方调研、听取意见,牵头公安、法院、教育、民政等13家单位联合制定了相关实施办法,使入职查询从业限制制度、报告制度在广州市落地,将“大灰狼”挡在门外。
南方日报:广州未成年人检察在数字赋能方面有什么举措?
相关负责人:广州市检察机关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智慧未检”建设的工作要求,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大数据建设与应用,提升未成年人检察的智能化水平,于2020年5月上线运行“检爱同行”智慧未检平台。该平台以微信小程序为入口,利用AI和大数据技术,面向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社会服务机构、涉罪未成年人及社会公众等多种用户群体,构建集普法宣传、救助保护、跟踪帮教、强制报告、社会资源链接等多种服务于一体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平台,促进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的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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