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是深圳最年轻的法院,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要求创新完善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服务保障深汕特别合作区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承载着服务保障区域协调发展、深汕与深圳一体化发展的历史使命。
作为全国首个“飞地”法院,深汕法院围绕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助力打造“同城同质同效”营商环境,全力推进诉源治理、乡村振兴,高标准、高起点推动具有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的一流法院建设,探索打造全国首个“飞地”法院全新样板,为深汕特别合作区打造 “世界一流汽车城”,建设滨海新区、产业新城、田园都市,打造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的生动范例和创新典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打造同城同质同效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
法治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深汕法院紧紧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发展大局中心工作,主动顺应时代之变、精准对接发展之需、科学把握成事之道,持续发力,不断擦亮“飞地司法”品牌,助力打造“同城同质同效”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区域协调发展。
“我们要坚决扛起责任,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找准司法服务保障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积极参与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逐条逐项推进落实改革事项清单,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汕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时春蕾为深汕法院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明确了思路。
改革创新
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年来,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金融消费纠纷日趋增多。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金融消费案件在深圳法院的新收民商事案件中的比例也不断增加。如何更好地解决金融消费纠纷,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成为维护经济稳定的重要课题。
为高效化解金融纠纷,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保障金融业健康发展,深汕法院把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理念挺在前,立足金融消费的普遍性、纠纷高增长态势以及审判实践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改革创新金融消费纠纷化解模式,探索建立全生命周期多元化解机制,实现金融消费纠纷全流程快速、高效、便捷化解。
“深汕法院没有历史包袱,最适合进行改革探索,金融消费纠纷试点改革,是全周期全链条的改革,是一项高度融合当下各司法改革措施的积极探索。”深汕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江驰说道。
今年2月,深汕法院召开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改革工作动员会,立足诉前、诉中、二审审前和执行四个节点,探索“试点法院+试点银行”模式,推动金融消费纠纷全生命周期多元化解机制改革。
深汕法院针对金融消费纠纷法律关系明确、案件事实清楚、矛盾焦点集中的特点,具备调解条件的案件,委托特邀商事调解组织把纠纷化解在前端。此外,加大法官从诉前调解到审判执行的全流程介入,深度融合诉源治理、繁简分流、解决执行难等司法改革措施,开通绿色通道,实现快立快审快执一体化。自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审理周期呈现不断压缩趋势,平均审理周期压缩至37.3天,为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期待提供有力保障。
深汕法院还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提出延长分期、针对不同还款能力确定还款计划等调解方案,促进双方当事人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截至11月13日,该院已完成试点的金融消费纠纷近1000件,调解成功率达25%,调解成功率远高于深圳法院同类案件调解成功比例,有效促进了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深汕特别合作区金融营商环境建设。
司法保障
护航发展大局
“感谢深汕法院联动其他法院对我们案件的用心,现在我们公司已经恢复正常生产。”深汕某加工公司当事人面对深汕法院法官的调解回访,展露笑颜。
近日,深汕法院深联动深圳市中级法院、龙岗法院,运用系统性思维、群众工作方法,化解由一宗案件关联的三个案件多重矛盾纠纷,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据了解,2020年9月,深圳某电子公司与深汕某加工公司建立合作关系,2021年双方先后3次正常结清货款,后因深圳某电子公司认为深汕某加工公司未按定做要求,私自更换其提供的原材料导致产品质量异常,双方由此产生纠纷。2022年1月,深圳某电子公司诉至深汕法院,请求深汕某加工公司返还剩余原材料以及赔偿损失52万余元。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此前,深汕某加工公司以深圳某电子公司拖欠其货款为由,曾诉至龙岗法院,龙岗法院根据深汕某加工公司申请对深圳某电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且已作出一审判决。一审宣判后,因双方均不服该判决,分别上诉至深圳市中级法院。此外,深汕某加工公司还有几宗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正在执行之中,其生产经营也存在较大困难。
该案错综复杂,多个案件多重矛盾相互交织,这对于矛盾化解十分不利。为避免出现“案结事不了”的情形,承办法官以组织调解为突破口,当起了“跑堂腿”,多次组织双方律师、法定代表人到场沟通、调解,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帮助双方找出解决纠纷的平衡点。最终双方各让一步,深圳某电子公司支付拖欠深汕某加工公司的货款折算为20万元,深汕某加工公司向龙岗法院申请解除对深圳某电子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同时,双方向市中级法院申请和解,市中级法院也根据双方的申请快速出具了调解书,最大限度减少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深汕法院始终坚持各类市场主体的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案件。自2020年10月1日收案以来,截至2022年11月13日,共受理案件4667件,审执结案件4244件,结案率90.94%,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8.60%,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司法为民
守护公平正义
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二字重千钧。以人民为中心,全方位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是深汕法院孜孜以求的目标。
2021年12月,来自惠州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代表为深汕法院执行局干警送上了一面印有“廉洁高效 倾心为民”字样的锦旗。
原来,申请执行人惠州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如期收到被执行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偿付的建设工程款项142万余元,遂向深汕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承办干警了解到,该笔工程款也涉及多名农民工工资发放的问题。
为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深汕法院立即启动绿色通道,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但均未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深汕法院向被执行人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要求其履行法定义务,并依法冻结划扣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成功将该笔执行款执行到位。
人民满意,就要对人民尽心。疫情也阻挡不了公平正义实现的步伐。
今年3月,突如其来的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让2022年的这个春天仿佛遭遇了“倒春寒”。
“我愿意”“我报名 ”“我可以”。 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深汕法院牢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先后抽调16名干警组成志愿者队伍,奔赴疫情防控一线。全体党员践行“我是党员我先上”的庄严承诺,主动冲锋在最前沿,下沉到乡村振兴包挂点对应镇、村(社区)了解核酸检测白名单及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进展情况,支援一线抗疫。
深汕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时春蕾作疫情防控动员部署时强调,参与一线抗疫的干警要牢记大局意识,严守纪律,服从各项工作安排,要善于运用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为群众服务,发挥法院干警讲奉献、有担当的优良作风,全力以赴支援基层疫情防控。
今年3月至10月,深汕法院共派出抗疫志愿者346人次,助力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使得我们的生活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但正义却不会因为疫情而迟到。
2022年3月16日,一件涉及合同纠纷的案件正在深汕法院民事审判庭开庭。直至庭审结束,审判庭上只有法官和书记员出现,而双方当事人则在网络的另一头。
面对疫情,深汕法院迅速转变思维,将司法活动搬到线上,全面实行网上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庭审和电子送达等,既有效避免了人员流动聚集引发感染的风险,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抗疫办案两不误,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全力推进诉源治理打造基层矛盾化解“桥头堡”
加强诉源治理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法院参与国家治理,回应人民多元化司法需求的重要举措。
深汕法院坚定人民至上理念,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格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探索和创新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全力推进诉源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前沿阵地作用,努力打造基层矛盾化解“桥头堡”,推动构建多方参与、多方联动、层层过滤的诉源治理体系,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今年3月31日,深汕法院联合深汕公安分局、区妇联举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诉源治理“她·守护”活动启动仪式,签署《关于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诉源治理的框架协议》,构建诉源治理工作机制。
依托工作机制,三方将充分发挥法院、公安、妇联在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方面的优势,在建立专业化的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反家庭暴力协作、法治宣传等方面强化协作。通过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制度,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诉源治理机制的建立,促进家庭和谐稳定以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体系的完善,构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大格局。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多方参与的民心工程。”深汕法院党组成员、综合办公室主任香玉环表示,“她·守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诉源治理计划的开展,是深汕法院立足自身定位,主动融入基层治理的有效举措,对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基层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为实现更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及源头预防,深汕法院在聚焦源头、建设和谐深汕上不断下功夫。
今年2月,深汕法院与深汕合作区统战社会建设局建立“劳动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快速办结一件劳动争议纠纷司法确认案件。
2021年12月,张某因与深汕合作区某药业有限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2022年2月15日,在仲裁员的组织下,双方调解达成协议。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协调对接下,2月16日,双方当事人向深汕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要求确认调解协议法律效力。
深汕法院在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对该案进行了审查并依法做出司法确认,2月1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裁定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告知双方如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对方当事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的顺利办理是深汕法院强化与深汕合作区统战社会建设局联动,共同推动探索“劳动调解+司法确认”新路径,不断完善多元解纷工作长效机制,打造诉源治理新格局的有效举措,形成“协同发力、调解先行、司法托底”的诉源治理实践。
深汕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勇告诉记者,下一步,深汕法院将联合区统战社会建设局,区总工会,构建劳动争议纠纷“调裁审执一体化机制”,促进劳动人事争议快速化解,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诉源治理,离不开制度保障。深汕法院立足区域实际,深入调研,发布《关于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基层治理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审判职能、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强化队伍和组织保障等方面,详细规范了司法保障的具体措施,服务保障深汕特别合作区基层治理。
此外,深汕法院还先后与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政府、小漠镇政府、赤石镇政府、鲘门镇政府共建驻镇诉讼服务站,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和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聘任12名特邀调解员,深入推进“调解进社区”工作,“八小时外”上门为当事人调解,积极推动纠纷有效化解。与多家律师事务所签订《关于合作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备忘录》,建立值班律师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签约第三方调解组织,为群众提供诉前调解,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前端化解。
党建引领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深汕特别合作区是深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战场,承载着建设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乡村全面振兴示范样板的重要任务。
深汕法院紧扣深汕特别合作区法治建设提出的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公益保护、深化法治宣传、巩固脱贫成果、强化基层治理五大命题,以党建促业务,积极回应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的司法需求,依法审理各类涉农案件,强化乡村法治宣传,促进深汕特别合作区乡村产业发展、农村改革、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推动提高乡村善治水平,为乡村治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今年7月,深汕法院制定出台《关于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工作方案》,成立由党组统筹协调的司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由党组成员带队下沉到各镇的司法服务乡村振兴挂点工作组,细化挂点工作组任务落实清单,构建“4+N”工作模式,即“党建+、诉源治理、法治宣传、司法保障”四项工作职能加挂点镇政府辖区司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机制,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化法治乡村建设,深汕法院起草制定了《关于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对统筹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振兴乡村文化风尚、打造乡村治理格局,优化涉农工作机制等方面作了全面部署,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为推动土地征地款纠纷问题的处理,深汕法院组建调研团队,围绕土地征地款纠纷深入合作区四镇和其他法院开展调研,深入分析纠纷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形成2份《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征地款情况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司法建议发送区党工委、管委会。土地征地款纠纷的调研,有力地推动了深汕特别合作区相关纠纷的系统性解决,促进社会稳定繁荣发展。
乡村全面振兴,离不开新乡风文明支撑。深汕法院在“送法下乡”工作中下足功夫,举办了一场场有广度、有力度、有温度的法治宣传主题活动,让法治阳光照亮乡村的每一个角落。
“大妈,耽误您几分钟,这是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折页,为了守护好您们的‘养老钱’,我们今天来给您普及一下如何识骗防骗!”
为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落实普法责任,为乡村治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今年6月,深汕法院先后到圆墩村、红源村和红泉村开展养老诈骗宣传及“党建引领法治宣传 司法服务乡村振兴”法治宣传活动,向村民发放四版谨防养老诈骗宣传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宣传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须知等普法宣传资料,为村民送上法治文化知识。
为使宣传不漏一人,深汕法院法官和法官助理采取走村入户的形式,为因农忙而无法到达咨询点了解法律知识的村民进行点对点、面对面宣传。针对村民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零距离”释法明理,重点就老年人防范养老诈骗的注意事项进行提醒,以案释法剖析养老诈骗的常见手段,叮嘱其要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切实提高老年人防诈意识和能力,以法治宣传助力乡村振兴,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据悉,深汕法院成立以来,已开展主题宣传周、宣传月活动19余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基层群众5060余人,赠送法律书籍6670余册,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切实提升村民法治观念,为乡村振兴不断注入法治动能,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促进形成乡村文明新风尚。
推动无纸化实质运行“数字法院”建设弯道超车
网上立案、线上庭审、卷宗随案生成、文书一键生成……如今,全程无纸化办案已成为深汕法院的“新时尚”。从立案、审判、执行到归档,深汕法院将信息化技术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推进无纸化实质运行,不断开启司法服务更加便民、审判执行更加高效、司法管理更加科学的“数字法院”新模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高位部署
全面推行无纸化改革
深汕法院围绕“向改革要生产力、向信息化要生产力”,让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专注于裁判文书说理、矛盾实质化解等核心工作目标,高位部署无纸化改革。
今年以来,深汕法院多次召开无纸化办案工作动员部署会,成立了专门的无纸化办案领导小组,“一把手”担任组长,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全面开启向“无纸化”“数字化”要效率要提升的改革之路。引导全院干警充分认识无纸化办案的重要意义,时代趋势,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实现“做深”“做实”“做细”“做亮”总体要求。
加快无纸化改革,离不开制度保障。深汕法院先后起草制定了《无纸化办案工作规程》,制定《关于全面推进“单套制”全流程管理工作方案》《电子卷宗同步生成规范》《电子卷宗归档工作规程》等一批指导性文件,确定了以电子卷宗同步生成为核心的无纸化办案工作模式,通过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拟定了职责清晰、节点明确的无纸化改革路线图。
提质增效
数字化赋能审判管理
“因为疫情原因,我们所处封控区,所以不能到庭参加诉讼,申请远程开庭,望法院批准。”
“因本人目前在江门,辗转两地路途遥远赶不上开庭时间,特申请采取互联网视频开庭方式进行。”
在深圳移动微法院小程序上,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原被告双方向承办法官提交了线上开庭申请。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同意了原被告的线上开庭申请。
9月2日,深汕法院对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了线上开庭审理。除了线上开庭,这起庭审与传统庭审不同的是,在审判台上看不见堆起的卷宗,甚至没有一张纸。庭审中,承办法官通过宽屏电脑屏幕查看电子卷宗。庭审结束后,书记员指引当事人通过电子签名系统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现在我们线上开庭已经常态化了,线上开庭既有利于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又有利于提升审判质效。”深汕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詹婉秋说道。
深汕法院立足新设法院的优势,深入推进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开启了以数字化助力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建设工作,推进无纸化在线调解机制,提高调解笔录、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申请书在线签署适用率,完善“数字法院”新要求下审判管理机制,打造智慧审判和政务管理新模式。
深汕法院还全面推行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提高电子送达率,缩短送达在审判周期时长占比,探索司法评估鉴定“前置”,探索评估鉴定程序从案件审理阶段提前至诉讼立案前,全力缩短办案周期,为公平正义提速增效,给深汕特别合作区司法事业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
弯道超车
实现电子卷宗全覆盖
以大数据为核心的智慧法院建设,深刻地镶嵌进了深汕法院的日常工作之中。
“当事人提交的案件起诉书、答辩状、证据等材料,我可以第一时间同步扫描录入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在深汕法院诉讼服务窗口办公区内,工作人员正忙着将纸质卷宗扫描存档。
深汕法院在建院之初便深度推进电子卷宗的运用。目前,电子卷宗已实现在民事、刑事、执行等各类案件中全覆盖,有效地减轻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工作负担,减少资源浪费,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法官阅卷就更方便了,同时降低了卷宗丢失的风险。而且在庭审时实现证据可视化,也方便了当事人线上阅卷质证,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都像按了加速键。”深汕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杨森对电子卷宗带来的便利深有体会。
目前,深汕法院已实现电子卷宗100%全覆盖,电子卷宗归档率也颇有成效。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11月13日,深汕法院已结案4244件,移送归档3979件,电子卷宗归档率高达93.76%。
电子卷宗全覆盖只是深汕法院推进“数字法院”建设的一个缩影。深汕法院还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全面实行网上立案,网上立案率超九成,建设数字化会议系统,支持远程业务、远程视频会议、在线培训等应用,开展线上办公,全面提升法院行政工作效率,促进科学化办公,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无纸化办公办案贯穿全流程,全面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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