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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轨道上谱写城区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来源: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11-16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近年来,西岗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对标对表、积极创新探索,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稳法治“基本盘”。自觉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作为城区重要工作去谋划、推动、实施,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以实际行动和生动实践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立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制定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工作方案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具体举措,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确保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制定法治建设实务操作制度解决方案,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稳妥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正、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勤研究、频调度、抓实效;全区各部门知责担责、依法履职,层层压实责任。

  坚持一体统筹谋划,织密法治“防护网”。将法治建设与政治生态净化一体推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做到“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学纪知纪明纪促遵纪守纪执纪。大力弘扬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践行正确政绩观。统筹推进“三个万件”行动,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政治生态持续好转引领法治环境实现质的跃升。将法治建设与治理效能提升一体推动。坚持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擦亮“七携手”党建品牌,优化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扎实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居民评理说事点”实现全覆盖,用法治“小切口”解决邻里“难纠纷”。深化“1+3+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矛盾纠纷化解率99.6%,获评“人民网民心汇聚单位”。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信访系统荣获全国信访系统先进集体。

  健全考核督查体系,深耕法治“责任田”。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机制,以“述、考、评、督、责”全链条联动,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法治思维贯穿研究思考、谋划设计、拍板决策、推动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科学谋划考评制度设计,在考核内容上,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单独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在考评方式上,以基础测评为主,辅以实地核查、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在考核权重上,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等考核指标权重超过10%;在结果运用上,将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与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密切结合。紧盯事关法治建设事业长远发展的主要矛盾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将法治督察与区委巡察、“两办”督察等一体谋划、协同发力,形成重在平时、抓在经常,横向配合、纵向联动的督察模式,推动领导干部形成遇事先讲法、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自觉。

  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立起法治“顶梁柱”。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区工作的突出位置,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获评辽宁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扎实高效完成机构改革任务,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推动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行政许可等清单目录有机衔接。制定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修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为重大行政决策把好“法律关”。积极探索“以劝解促化解”的行政争议解决新模式,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高效推进辽宁监管执法平台试点任务,组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建立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深入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工作,坚决履行政府承诺,用政府诚信换取企业信心。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双公示”信息和五类行政管理信息及时率、合格率均达100%。积极探索法治社会建设实践,社区“法治超市”实现全覆盖,八五普法落实落细,教育引导辖区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拧紧法治“安全阀”。制定政法系统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深入开展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督促各政法单位依法履职。严格落实“五个一律、五个零容忍”10条硬举措,围绕加强执法办案监督、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优化公安政务服务等方面,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检察护企”为牵引,依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企业相关做法入选全国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典型事例。全面落实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机制,优化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妥善处理商标侵权纠纷,知识产权案件入选最高法院案例库。完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网络平台,辖区基层司法所全部被评为省级五星级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单位。

  积极探索基层实践,汇聚法治“金点子”。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论述,人民广场街道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为辽宁省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坚持“六平台两基地”功能定位,建立健全“1+3+1”工作体系,增设专职岗位编制,设置专门预算,择优转任员额法官充实力量,精心打造工作阵地。建立“十步工作法”,推动立法征询工作环节有序衔接、程序规范;开辟云端通道,实现法律草案精准推送、意见建议实时反馈、工作成效动态评价;与党群服务中心、法治超市等联动,创新打造13个立法议事小院,让立法更接地气。组建涵盖多年龄、广类别、泛领域立法信息员队伍,吸纳法律专家和代表顾问单位成立“立法智囊团”,联动大连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高校法学院等单位作为立法联络站。立法点设立以来,共就68部国家级、省级、市级法律草案征询意见建议1094条,其中148条被采纳,有效发挥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作用,拓宽了群众参与立法的路径和渠道。

  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奏响法治“大合唱”。制定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单位党委(组)中心组学习任务和党校教学内容,把法律知识考试作为新任职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前必备流程,明确学法用法制度和通用、专业两版清单,推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支持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宪法、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和严格执行;支持区政协依章程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调查研究和协商议政,广泛凝聚各方共识;推动各群团组织发挥独特优势,充分调动各自联系的群众参与法治环境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联动培育35个省、市、区普法示范点。统筹用好“午间课堂”、“云晨读”、“西岗力量”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平台载体,创新宣传宣讲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飞入寻常百姓家”。

  编辑:王怀实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750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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