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广东民政厅等21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4-11-16

  粤民发〔2024〕70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党委政法委、党委网信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局(委)、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委)、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统计局、医保局、疾控局、妇儿工委办公室、团委、妇联、残联: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中央政法委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民政厅 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

  中共广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广东省统计局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妇女联合会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0月30日

  广东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pdf

  


原文链接:http://smzt.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52577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