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调解结果我们都很开心!立案庭真给力!”11月5日,贵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以优化营商环境和护企安商为目标导向,采用因案施策的方式庭前成功调解一起涉案金额达158万余元的租赁合同纠纷案,获得双方企业一致肯定和好评。 据悉,被告某建设集团因工程建设需要,向原告某设备公司租用了一批建筑器材,双方约定了租赁时限及租金。设备公司按约提供器材且租期届满后,建设集团仅归还了部分器材,同时尚欠部分租金未支付。为追讨被欠租金及剩余器材,设备公司起诉建设集团,请求判令建设集团向其支付所欠租金并返还剩余器材。 受案后,考虑到建设集团已被法院根据设备公司的申请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为尽量降低对建设集团正常运营的影响并充分保障设备公司合法权益,立案庭承办法官在向双方详细判前释法析理后,秉持护企暖企理念悉心听取双方诉求,努力引导双方真诚协商。在调处中,建设集团对案件事实及租金金额均无异议,但提出剩余器材目前正在在建项目中使用,如立即归还将对项目建设造成一定影响。 核实建设公司陈述属实后,为确保解纷效果最优化,承办法官随即结合立案庭涉企工作经验,在反复晓以情理的基础上,首先组织双方对剩余器材的品种、数量、价值等进行核对;随后,承办法官针对已掌握的情况因案施策,建议由建设集团折价买下该批剩余器材,以彻底定纷止争并确保在建项目正常运行;最后,待双方意见趋于一致后,承办法官继续主持双方商讨调解方案,力争尽快化解该案。 经承办法官精准发力和多番劝导,双方终于在5日达成庭前调解协议,共同确认所欠租金及器材折价款总计为158万余元,建设集团当场向设备公司先行兑付50万元,剩余款项分期付清。协议确签后,设备公司立即向法院书面申请解除对建设集团的财产保全,该案以双方均感满意并握手言和的良好结果画上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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