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黎川县检察院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着力解决群众在食品安全、水质保护、医疗设施等方面的急难愁盼,有效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
保障食品安全 黎川县检察院干警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中发现,当地某批发部正在售卖过期腊肠。检察官了解线索情况后,发现该县部分超市、批发部销售过期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对此,该院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销毁过期食品。同时,督促相关单位加强食品经营场所排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食品安全。 截至目前,县内3家大中型超市建立临期食品监督管理制度,设立临期食品专柜,食杂店也建立了临过期食品下架制度。 保护生态环境 近日,黎川县检察院联合相关单位对辖区所有乡镇的农村污水处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经实地调查发现,有些乡镇仍存在污水直排和处理设施运行问题。 该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相关职能单位和听证员参与,共同探讨解决方案。会后,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对案涉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乡镇污水“全面收集、有效处理、达标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督导体验就医无障碍环境 今年7月,黎川县检察院联合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代表对某医院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了督导体验。 “医院入口无障碍坡道过短”“病房卫生间门太小,不方便轮椅进出”“电梯内没有盲文按钮……”体验过程中,残疾人代表将体验感受告知督导队,并提出整改意见。随后,督导队将整改意见反馈给医院,并督促其整改。 体验结束后,督导队组织召开座谈会,希望最大限度发挥已有无障碍设施的使用率;加强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等,不断增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消除水源污染隐患 今年5月,黎川县检察院走访中发现当地某水库存在隔离防护围网破损、使用地笼捕鱼、乱丢垃圾现象,给居民饮用水水质造成安全隐患。 该院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整治水源地环境污染问题,并加强日常监管和水源保护宣传,及时消除水源水质污染隐患,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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