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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协执发出后,50万货款全额执结!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11-02

  “执行法官,我司已将执行款汇至法院账户!”10月21日,贵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秉持“如我在执”理念,全力执结一起涉企大额买卖合同纠纷案,有效维护申请人企业合法权益。

  据悉,被执行企业某建设公司向申请人企业某设备公司采购设备后拖欠货款。为追讨货款,设备公司提起诉讼,经法院调处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建设公司分期向设备公司付清所欠货款55万余元。调解协议生效后,建设公司拒不履行货款支付义务,设备公司为此申请强制执行。受案后,执行团队依法冻结了建设公司的银行账户,并从中扣划5万余元先行兑付设备公司,同时反复向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宣讲执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然而,建设公司态度十分消极,一直拒绝兑付剩余50万元货款。

  在执行过程中,根据设备公司提供的线索并经核实,被执行企业建设公司目前正在承建某工程项目。确认情况后,执行团队依法向该项目发包方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现场释法析理,要求其暂停向建设公司支付工程款。经普法和沟通,项目发包方对执行工作表示理解并主动约谈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明确表态其将配合法院执行,希望建设公司尽快处理好该案。执行法官随后结合真实涉企执行案例,再次向建设公司阐明法律后果和利害关系,再三告诫其务必遵法守信,切勿因避执付出更大成本和代价。

  慑于强大的执行威力,建设公司于21日将50万元执行款全额汇入法院账户,执行团队随即通知设备公司领款,案件得到妥善执结。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1025/2024102560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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