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社会团体

贵溪法院:执行法官一语中的 被执行人放弃避执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10-15

  “你作为父亲,应该给子女们做出尊法守信的表率!”执行法官一语中的劝诫,让被执行人曹某顿时脸红。9月29日,贵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充分秉持“如我在执”理念,采用刚柔并济的执行方式,成功执结同一被执行人所涉两起案件。

  据悉,曹某系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额总计2.3万余元。两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团队依法向曹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明确告知了相关义务。然而,曹某不仅在名下有房产的情况下拒不申报个人财产,还多次拒按传唤到庭。鉴于曹某消极避执的行为,执行团队依法对其作出司法罚款3000元的处罚。不料,曹某依然我行我素,既不主动履行生效义务,也拒绝缴纳司法罚款。

  面对曹某的顽固态度,执行团队于29日下午果断上门将其拘传到庭。曹某被带至法院后,执行团队对其进行了严厉的警告训诫,现场讲清利害关系和法律后果。与此同时,曹某的两名子女闻讯也先后赶到法院。为打开执行突破口,执行法官见状随即结合执行经验和典型案例,从身为人父应为子女树立榜样为切入点,再次对曹某展开教育引导。经执行团队释法说理,曹某的两名子女对执行工作一致表示理解,同时协助执行法官共同劝导曹某。

  在法律威慑和亲情触动的双向作用下,曹某终于有所反思并放弃避执,其在积极筹款后全额付清两案执行款并缴清司法罚款,两起案件均获得稳妥解决。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1009/202410096018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