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受理香港某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法庭第一时间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核实材料和案件的真实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互相协助保全的安排》及时做出财产保全裁定,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某能源公司财产。
此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互相协助保全的安排》生效之后,海南首例为香港仲裁程序提供保全协助的案件。该案中,人民法院准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互相协助保全的安排》相关规定,准许香港仲裁程序中当事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为香港仲裁程序提供了便捷高效的保全协助,并为仲裁申请人其后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仲裁裁决提供保障。此案对推动国际仲裁高质量发展和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一直积极发挥仲裁司法审查的职能作用,加强跨境司法协助,以高保全率体现依法支持仲裁的鲜明立场,助推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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