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社会团体

员工诋毁原公司被判道歉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9-25

  近日,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某体育公司与离职员工之间的名誉权纠纷案件。

  2023年11月,冉某在该公司离职时,双方因薪酬原因产生争执,经劳动、公安部门调解,冉某在领取薪酬后向该公司出具了薪资结清证明。此后,冉某多次在网络平台发布抹黑诋毁该公司的言论,导致该公司名誉受损。该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冉某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冉某从公司离职后,在工资已结清的前提下,多次在网络平台发布抹黑诋毁原告的言论,导致社会公众对原告产生负面评价,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故判决被告冉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发布道歉文字以恢复原告名誉。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920/202409205994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