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获得合法赔偿?企业已经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是否还需要承担这些赔偿?
9月10日,记者从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达道湾人民法庭成功解决了一起因工伤赔偿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劳动者甲于1993年入职乙公司,2018年受伤并申请工伤认定。该案办理中法官始终贯彻“双保护”理念,实现了“劳企双护共赢”。经过庭审和诉辩交锋,最终判决送达后,双方当事人服判息诉。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