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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涉外法治:锚定标高追求,打造引领先行地

来源: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9-15

  近日,广州市召开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贯彻落实全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任务。会议发布一年以来广州市涉外法治建设10大亮点,印发广州市涉外法治建设工作成果汇编,宣传20项涉外法治建设工作成果。现对广州市涉外法治建设工作成果进行宣传展示。

  

  广州市召开2024年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

  打造涉外法治工作新格局

  涉外法治体系建设乘势而上

  广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市委“1312”思路举措,推动广州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提速增效,乘势而上。

  坚持统筹协同

  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

  广州市司法局设立全国首个涉外法治工作专门机构;率先建立涉外法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率先成立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分会,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一体推进广州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

  强化制度领先

  建设高标准涉外法规和规则体系

  印发广州市涉外法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进一步推进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广州基本建成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的总目标。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意见》;制定出台《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出台实施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外语标识的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

  聚焦“三个一流”

  打造一流仲裁机构、

  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和涉外法治人才

  深化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全球首创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APEC-ODR平台;建设“两中心一分会”,成立“两基地一中心”;全国首建大湾区律师执业孵化站、大湾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涉外律师学院;10家公证处均可办理涉外公证业务,5家公证处入选司法部全国参与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机构名单。优化粤港澳合伙联营所合作机制,扎实开展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现有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所6家。出台开展法治人才培养创新试点的工作方案,中山大学、暨南大学获批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

  服务发展大局

  搭建高能级供需对接平台

  服务广交会,在第135届广交会新设“广州市涉外法律咨询服务港”,共接待来自97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采购商与参展商,提供732次法律服务咨询。服务企业“出海”,召开企业涉外合规供需对接交流会、“法企融合 新质发展”服务企业“走出去”系列活动暨数据合规专场供需对接会,搭建广州市涉外法律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业与企业“走出去”的深度融合。

  

  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广州法务大厦汇聚高端涉外法律服务资源

  立法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

  夯实高水平对外开放法治根基

  全国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领域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于2024年2月1日正式出台实施,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广州市委外办(市外办、市港澳办)在广州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方面勇于走前列。

  着眼高水平对外开放

  全面优化国际语言环境

  广州坚持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将出台实施《规定》作为提升国际门户枢纽能级的基础性工程,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释放开放包容城市精神的集中体现,全面推进公共场所外语标识规范工作迈上法治化轨道,走在全国前列。

  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

  强化外事为民举措成效

  《规定》的酝酿提出是以办理两次市人大代表建议为契机,历经多轮调研论证,推动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提档升级到出台地方性法规。组织赴北京、上海、海南、杭州、成都等地考察调研,综合考量各地各类立法类型及管理实效,多次组织社会公众、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座谈会对法规广泛征集意见,切实做到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畅达聚合” 税收法治

  助推湾区“同”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深化税惠政策赋能湾区发展,发布11类28项南沙税务纳税服务承诺事项清单,“数字+规则”智慧税务执法服务体系获评广州市法治建设创新项目一等奖。加强税费争议全链条实质化解,社保费争议联合处置服务入选2023年广州市十件民生实事,黄埔(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获评全国首批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优秀单位。

  依法培固税源

  激活湾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税引擎”

  创新实施税源培植巩固战略,促进税源培植巩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探索稳市场主体“前哨式”预警、链路式预测、成长式预判、财税效益评估等。拓展“政策哨点”布局,问计问需企业诉求,提供“全生命周期”税惠政策归集梳理服务。

  推进法治协同

  打通湾区规则机制衔接“税路径”

  建立港澳居民税惠快享“规则转换桥”,将内地个人所得税与香港薪俸税、利得税以及澳门职业税、所得补充税等精准对接,形成全国首份与港澳个税税收规则衔接的计税方案。推进港澳社保“跨境认可”,对接港澳规则推出纳税服务承诺制度。

  升级法治服务

  打通湾区规则机制衔接“税路径”

  推出不动产登记“税费金一码清”、拓展“区块链+”应用场景等便捷措施。在天河区启动涉税事项“湾区通办”服务示范区建设,为湾区跨区域纳税人提供“一站式”征纳互动服务。广州天河和深圳前海税务部门联合在香港中银大厦导办点设立湾区通办“微税厅”,将更多税费服务事项覆盖延伸至香港地区。

  

纳税人在智慧柜台体验“湾区通办”业务

  

位于香港的纳税人通过湾区通办“微税厅”办理税费业务

  深化法治共治

  集聚湾区法治保障协作“税动能”

  搭建“税务+市中院”合作平台,完善不动产司法拍卖税费征缴协作机制;搭建“税务+检察院”合作平台,加强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搭建“税务+广铁两级法院”合作平台,建立税费争议诉前联合调解长效机制;搭建“税务+政法委等”9部门合作平台,推动广州成为全国首个社保费争议联合处置机制全域覆盖的副省级城市。

  创新跨境海空联运监管模式

  积极服务大湾区建设

  黄埔海关加强与香港海关对接合作,建成全国首个直达香港国际机场空侧的跨境海空联运项目,相关做法入选首批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2023港航物流业TOP30创新案例”。空港中心将香港国际机场货站的出口货物集拼、安检、打板,以及进口货物拆板、理货等物流核心功能跨境延伸到内地,实现出口航空货物的“直装”和进口航空货物的“直提”,带动“湾区制造”通达世界。

  创新跨境海空联运监管模式

  支持香港机场货站功能延伸,将海关监管与航空物流无缝衔接、有机融合,实现海关监管与航空安检、理货打板一体化作业,出口实施“先查验、后装运”,进口实行“先拆板、后申报”,满足始发港至目的地港“途中不开箱”需求。与香港海关开展管控货物、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等合作,促进粤港海关监管互认。

  服务多元贸易需求

  空港中心以跨境空运物流为基础,叠加口岸监管、保税监管等多种海关监管模式,支持一般贸易、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加工贸易、保税物流等多种业态融合发展。

  以智慧监管推动“无感通关”

  自主开发信息化应用,实现卡口控制、场内操作、途中监管进系统、自动化,串联全流程数据辅助监管,预订打板信息、行车轨迹、安检异常等操作数据,与实际监管相互印证,最大限度减少对航空物流操作的干预。

  有效降低运输时间和物流成本

  通过一站式办理海关通关、完成航空安检和打板等手续,减少物流中间环节,构建快速出海通道,企业在空港中心交货的物流成本可降低30%。

  

黄埔海关关员对空港中心的湾区快线专车进行监管

  法治护航广交会

  营造广州法治化营商环境新气象

  广州市司法局在第135届广交会开设了“广州市涉外法律咨询服务港”,在为期15天共3期的服务中,共接待来自97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采购商与参展商代表,完成了732次法律咨询服务,助力打造服务一流的广交会金字招牌。

  法律服务首进广交会

  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

  在第134届广交会首创法律服务进驻广交会展会一线。第135届广交会展位数量从1个增加至3个,让法律服务真正触手可及。

  招商服务资源首次共享

  优化招商服务效能

  搭建“招商+法律服务”工作链条,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同时向展客商推介广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已及时向市商务局反馈外商在穗投资线索18条,并配合做好后续法律服务保障工作。

  首次以科技赋能法律服务

  促进供需对接

  在广州市司法局官网新建“广州市涉外法律服务供需对接网页”,整合律师、专家、商事调解、公证、仲裁、法律查明等资源促进供需对接,提升我市法律服务平台的利用率以及用户的活跃度。

  首次将普法工作融入法律服务实践

  充分利用广交会营造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通过“广州市涉外法律咨询服务港”展位,积极向在穗外籍人士开展普法工作,在现场同步发放《外国人在粤法律法规指南》。

  港澳律师首次在广交会“执业”

  在本届广交会首次启用6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现场值班,创新港澳律师内地执业试点,促进大湾区律师更好地融入内地执业环境,进一步推动穗港澳法律服务业融合发展。

  

  组建135届广交会广州涉外法律服务团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xbsy/fzgd/content/post_168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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