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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清河

来源: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9-15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作出重点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清河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围绕中心大局,以高质量法治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区”两块国字号招牌愈发闪亮。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更有深度

  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奖惩、同考核,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是高位推进。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主体工程,每年专门听取政府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专题研究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推进解决政府法治重点难点问题。政府分管领导亲自部署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等重要事项。区司法局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清单式管理、闭环式落实,部门单位对标压茬推进,确保重点任务件件有人抓、项项有人管、事事有着落。二是督考一体发力。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工作实绩目标考核体系,健全完善日常工作考核、实地检查考评、负面清单融合机制,持续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法治督察重点内容,结合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八五”普法规划实地督察,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三是党建引领。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的务实举措,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区政府常务会学法、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年度述法、干部任前考法等制度,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更有温度

   一是建立了“区级政务中心+5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12个社区和41个村便民服务站”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做到了行政服务全覆盖。制定了《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各项制度。全力推进“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工作,编制并在网上平台公示办事业务指南,在窗口单位开展的“清风窗口”评选活动中,区市场局、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等六个窗口单位被铁岭市授予“清风辽宁政务服务窗口”荣誉称号。二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2019年至今,累计调整3次行政职权事项,872项行政职权取消下放调整事项全部承接和落实到位,工程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由90个工作日压缩至50个工作日以内。三是建立评价监督体系,组建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规模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社区村委员共计25人的区级营商环境监督员队伍,并设立了16家区级营商环境监测点,对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监测。2019年以来,我区连续四年获评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先进县区。四是强化依法服务,开展全区政法机关涉企业、涉信访、涉超期案件专项监督三年行动,深入开展不良资产清收挽损,农信社现金清收排名全市前列。制定了清河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公示,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定期抽检市场主体并及时公开抽查结果。深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推行交通管理柔性执法,坚持靠前服务,为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和重点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加速兑现企业的胜诉权益。强化审批服务,深入开展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线下即办”“网上申请+现场取件”“现场受理+快递送达”等模式,实现了120个高频政务事项就跑一次或一次也不用跑。五是深化审批服务。畅通登记注册绿色通道,在程序上从简、时限上从短、服务上从优。在营业执照办理方面,工作时限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材料齐全有效予以当场受理、当场办结、当场发照。推行预约、延时服务,对企业登记注册,做到提前介入、全程指导、跟踪服务;建立“窗口受理无否决权”“行政审批容缺受理”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审批提速,大力推行注册登记工作便利化,采取“在线申请、无纸申报、网上办理”等有力措施,优化审批流程,无缝对接,实现了材料齐全马上办、材料不齐指导办、紧急项目加班办、重大项目跟踪办;百姓咨询的事情一次说清、办理程序一次讲清、登记表格一次发清。大力推行一般性企业开办全程“不见面”,利用手机微信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了业务“云办理”。六是强化为企服务,组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企业家诉求,现场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跑市场”活动,全面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全力助企纾困,2018年以来为各类企业办理融资贷款共计4.8亿元,有效促进项目建设,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活动,选派138名领导干部与150个企业积极对接,深度开展帮扶。

   三、聚力自身建设,执政水平更有高度

   一是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持续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新发生的政府失信行为进行细致排查,实现全区政府失信行为台账的动态化管理。对梳理完成的全区失信行为清单进行逐项销号,对重点部门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防止新的失信行为发生,政府公信力持续增强。二是推进科学民主合法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能,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程序。政府常务会议建立了重大决策会前学法制度,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项目建设工程,始终坚持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从严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前置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各部门法制机构、区司法局两级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文件不得提交审议,未经区司法局审核区政府文件不得下发。三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与辽宁廉明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该律所指派多名律师担任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区法律顾问服务于党政机关各职能部门,实现了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四是强化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质量办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建议,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工作,制定并下发了《铁岭市清河区行政应诉工作备案规定》,建立了关于出庭应诉工作的备案制度。该制度规定对于不履行备案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应诉、行政败诉率高的行政机关,按有关规定报区政府约谈负责人,《规定》下发后,全区实现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通过这些制度的执行,有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四、加强制度保障,依法行政更有准度

   一是组织各执法部门单位修订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执法文书、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落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是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对全区24家执法主体的权责进行了重新梳理,并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确认,执法主体合法性得到保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清理无证执法人员,整顿行政执法队伍,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同时,实施证件管理(申领、挂失、注销等)信息化平台监督管理,有效禁止了合同工、工勤人员、临聘人员、抽调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三是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长效机制,2020年以来,采取线上+线下方式,每年至少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两次,人均参训60学时以上,有效提升我区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业务素质。四是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推行“四张清单”“柔性执法”方式,组织各执法部门单位动态调整“两轻一免”执法清单,对符合“两轻一免”“首违不罚”情形的,依法“从轻”“减轻”“免罚”,努力让企业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五执法监督全面加强。印发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和道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涉企检查执法行为,制定并公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实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坚持计划处无检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在全区各乡镇司法所设立代办点,在街道办事处设立联系点。代办点、联系点让人民群众足不出乡,在家门口就能申请复议,打通了群众行政复议维权的“最后一公里”,实现群众“零跑腿”。

   五、坚持多措并举,社会治理更有力度

   一是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对标中共、省、市八五年普法规划,紧密结合清河实际,落实落细中央、省、市确定的普法任务。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在中心城区建设了法治主题公园,在乡镇、村人员集聚区建设法治宣传墙和法治宣传栏,让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强化了法治意识。丰富宣传形式,全面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全区各部门各司其职,联动配合,政法机关集中开展了“法治赶大集”活动,司法文旅部门联合开展了“送法、送戏下乡”活动,宣传、司法部门开展了“民法典宣传周”“宪法宣传月”活动,司法、工商联、工会部门联合开展了“送法进企业”“企业法律体检”活动,政法、教育部门联合开展了“开学第一课普法讲座”等活动,每年全区开展各种宣传活动百余次。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制度,分级分层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掌握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做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组织成立了“八五”普法讲师团,讲师团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在各自工作领域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精神,营造了尊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建立多元化解机制,推进府院联动诉源治理工作,对9类民事案件引导争议双方先行调解,区诉前调解中心2023年调解成功案件419件。推进“四所一庭”联动联调制度,建立党委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区、乡镇街道村三级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组建了各部门业务骨干为成员的调解专家库,为每个乡镇配备专职调解员,积极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依托司法调解平台,常态化开展调解业务培训,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总计265名,每村(社区)达5名,实现全区53个村(社区)全覆盖,在乡村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各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村集体合同审查等活动,推动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成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指挥协调全区社会治理各项工作,承担市域社会治理运行协调、社会治理综合信息指挥、公共法律服务、社会矛盾纠纷指导(调解)服务等职能,指挥中心安装数字乡村综合治理系统,区级设12块拼接屏,建立区、乡、村三级会议系统,安装100个高清摄像头,共计500个监控点位,城乡覆盖率达到100%。综治中心接入公安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应急视频指挥系统、12345市民服务系统,实时对社会治安、公共安全案(事)件进行现场调度。积极推进乡镇星级司法所升级改造,依托“村(居)评理说事点”打造普法示范点,已打造省、市、县级普法示范点40个。成功打造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七是依法综合治理,强化反邪教工作力度,完善反邪教工作机制,提高群众自觉防范和抵制邪教的能力。强化命案防范治理工作。建立了命案防范治理工作六类台账,防范和化解因案件而引发的社会矛盾风险,完善了命案防范治理工作机制,紧盯命案积案求突破,以破获命案积案震慑犯罪,给人民群众带来安全感。联管联调,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定期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联动综治、司法、公安机关常态化开展纠纷隐患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做到将矛盾隐患发现在“萌芽”状态,消除在“发酵”的源头,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法治方能民安,扬帆奋楫前行。清河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大局,持续改善法治环境,全面深化法治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坚持在建设平安“新”清河上攻坚突破,努力绘就“最大同心圆”,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释放动能,在新时代依法治国实践中奋力谱写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篇章。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盯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八五”普法规划年度重点目标任务,严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和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协同顺畅高效的工作体制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文书,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扎实开展案卷评查,深化行政复议监督,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聚力优化营商环境。树牢法治思维,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进一步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提升线上政务服务质效,着力加强执法保护和司法服务,以更加规范高效的法治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落实普法责任清单,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注重新媒体普法,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用性,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编辑:沙兴淼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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