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日前,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在区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组织专题培训,全区各镇街、村居共14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
本次培训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问题》为题,针对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重点讲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标准,详细阐述案件概况、法律沿革、认定标准以及近期生效判决,结合操作实例,让参训人员系统深入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为工作开展提供规范指导。
此次培训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在全区落地落实奠定了良好基础,翔安法院也将进一步立足司法审判职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朱燕萍 颜敏)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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