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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交警支队关于新增(迁移、升级)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 作者:佚名时间:2024-09-15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河东交警支队拟启用新增(迁移、升级)12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迁移、升级)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如:车辆闯红灯、压线、逆行、不按导向行驶、天津市规定时间及范围内车辆“闯限行”、摩托车闯禁行等),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5.机动车违反尾号限行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处100元罚款,不记分。

  6.外埠牌照机动车违反早晚高峰限行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处100元罚款,不记分。

  7.本市区域指标车辆违反早晚高峰限行规定的,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处100元罚款,不计分。

  8.机动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处100元罚款,不记分。

   

  点位明细

  河东区启用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点位明细

  

  序号

  点位具体位置

  1

  海河东路与大直沽六号路交口

  2

  海河东路富民体育公园门前路口

  3

  海河东路海津大桥桥下路口

  4

  海河东路美岸广场门前路口

  5

  海河东路与六经路交口

  6

  海河东路与十五经路交口

  7

  海河东路与月牙河南路交口

  8

  海河东路国泰桥下路口

  9

  海河东路与八经路交口

  10

  海河东路与大直沽八号路交口

  11

  海河东路与大直沽西路交口

  12

  海河东路与大直沽中路交口

  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河东交警支队

                                                                                   2024年9月14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s://ga.tj.gov.cn/xxfb/tztg/202409/t20240914_67296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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