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联合团区委、区法院、区司法局走进洛江区实验小学为250名同学开展“向阳而生,逐光而行”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现场,洛江区实验小学校长为洛江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翁明朱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翁明朱寄语全体同学要学法、知法、守法,扣好法治的“第一粒纽扣”,做到“心有法度、行有尺度”,向阳而生,逐光而行,并现场向洛江区实验小学赠送法律书籍。
洛江区检察院、团区委共同建设的桥南社区青春语润工作室通过微型舞台剧生动演绎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总结应对校园欺凌的方法,同学们在欢声笑语中学会甄别校园欺凌及应对方法。
泉州“刺桐花”团队洛江小分队成员为同学们带来一堂校园欺凌主题的法治课,在趣味互动中帮助同学们厘清校园欺凌事件中的角色,通过以案释法解析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传授坚决不做欺凌者、避免成为受害者的小妙招,引导同学们严守法律底线,远离违法犯罪,学会自我保护。
(记者 肖赣 通讯员 赖雪琼)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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