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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来吧,少年!大冶法院“法官+导师”感化教育呼唤迷途少年回归

来源:湖北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9-11

  “希望孩子们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9月3日,黄石市大冶法院对一起涉未成年人盗窃罪刑事案件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前后,大冶法院组织院关工委“五老”工作室成员,邀请市妇联、心理咨询师开展了一系列延伸帮教工作。这是大冶法院在少年审判领域实行“法官+导师”模式,推动未成年人多维度、广路径、联动式庭审教育的有益探索和有效尝试。

  庭中感化

  一场庭审课堂,挽救失足少年

  “你们有生活来源,你爸给你们钱,为什么还要去盗窃?”

  “对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坚持宽容,但不纵容!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法律给你们上了一堂最重要的人生课,希望通过庄严的庭审和公正的判决,让你们悔改、彻悟!”

  

  当天下午,大冶法院刑事审判庭对一起涉未成年人盗窃罪刑事案件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涉案被告人吴某甲、吴某乙、向某、刘某均为未成年人,未满18岁。2023年7月底至8月中旬,被告人吴某甲组织邀约被告人吴某乙、向某、刘某林等人,分别多次驾车从外省来到大冶市某发动机有限公司车间内,盗窃车间内工控屏、PLC电子元件等,获赃25万余元。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约11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某甲、吴某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向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四人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按照法庭询问、证据出示、法庭辩论、法定代理人发表意见、被告人陈述等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量刑等进行了辩论。4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日宣判。

  根据查明的事实以及4名被告人的表现,承办法官、公诉人、人民陪审员结合自身阅历,通过讲法律、讲道理、摆事实对他们进行了法治教育,充分用好庭审教育阶段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帮教功能,努力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吴某甲、吴某乙系兄弟关系,是该案主犯。他们盗窃财物分得赃款后,大肆挥霍,吃喝玩乐。他们走上犯罪道路背后的故事,发人深省,值得整个社会和所有家庭深刻反思。”承办法官林玲心疼地说。

  庭前调查

  一次暖心交流,分析家庭成因

  “不仅要对被告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治,也要对其父母进行有效地督促监护和家庭教育指导。”庭审前,大冶法院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组织院退休党支部“银龄先锋”志愿服务队队员、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五老”工作室人员曹险峰,并邀请大冶市妇联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主任、退休法官郭燕,院“家事法庭”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导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大冶市新街小学副校长曹云花组成家庭教育指导小组,与吴某甲家长进行了一次暖心的交流,对兄弟俩家庭情况及成长环境进行了调查。

  

  “孩子6岁前,是不是和你们在一起生活?”“孩子学习成绩怎么样?在校有没有发生过冲突?”“作为父母,平时有没有主动和孩子沟通交流?”调查发现,吴某甲、吴某乙兄弟俩父母离异,父亲吴某多年从事废品回收,先后因故意伤害、贩卖毒品两次被判刑,生母也因诈骗罪入狱,父亲服刑7年期间,孩子正处于成长期,却在乡下爷爷奶奶家生活。因疏于管教,孩子无心上学,初中肄业,经常在外上网、打架、盗窃。

  “很显然,家长法律意识不强(亲生父母均有犯罪记录),家庭结构破裂型兼松散型(离异重组家庭),亲子关系情感忽视型(低情感低要求),家庭教养方式缺陷(放纵型)。家长缺少责任心、耐心、爱心,对孩子放任自流,孩子得不到必需的指导和正常约束,缺乏安全感和自信,自制力差,不负责任,容易受到诱惑,缺乏理想信念,从而走上犯罪道路……”经过一番调查后,家庭教育指导小组对孩子犯罪成因进行了分析。

  “家庭是孩子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指导小组指出被告人父母承担起监管职责,特别是在缓刑期间要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要起到表率作用,带头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孩子在生活中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我改过自新,刑满释放后,孩子们都大了,再怎么管教他们,都无济于事了。作为父亲,我很失败!我没有给孩子树立好榜样!”吴某意识到孩子违法和犯罪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更为自己的“爱心缺席”“榜样错位”而痛心疾首!

  庭后疏导

  一个帮教基地,点燃回归信心

  为给迷失的心灵安个家,当天下午4时许,大冶法院迅速成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院刑事审判庭、院关工委、院“家事法庭”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与妇联就观护帮教对象、工作内容、工作责任等迅速达成共识。

  庭审结束后,帮教组对被告人吴某兄弟及其监护人吴某进行心理疏导和庭后帮教。他们用心用情从不同角度轮番劝说,呼唤迷途少年搭上回归社会的“返程列车”。

  

  “看着你们还是孩子,骨子里很善良,我很心疼!你们走上这一犯罪道路,有自身原因,有家庭原因,也有社会原因,更多的是成长的不易和生活所迫。我能理解你们的痛苦。在看守所这段时间,你们成长了。希望你们认清自己的未来,树立自己的目标,积极改造,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心理咨询师曹云花试着走进孩子内心,重点从他们家庭教育的缺失和父母的缺位对其成长及身心健康产生的影响进行心理疏导和情理教育,帮助他们最大限度消除内心的紧张感和压抑感。

  “犯错的教训虽然惨痛,但是希望你们知错能改,出来后,好好学手艺,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财富。”郭燕引导被告人认真剖析犯罪成因,使他们真正从内心深处知罪、悔罪,重新建立起回归、回报社会的信心和勇气。

  

  “哥哥要起带头作用,弟弟受你的影响,哥哥是有责任的。你们都是男子汉,不要逃避,要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认真改造,真心悔过,重新做人。”林玲法官与他们悉心交流,鼓励他们勇于面对,重新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新的人生道路。

  “劳动换来的总是珍贵的,咱们腰杆也直。不管判决结果如何,希望你们放下包袱,好好改造,去掉负面情绪,不要抱怨,安心在监狱学习法律知识,掌握生活技能。愿你们的路越走越宽广。”曹险峰对他们身心健康、思想状况以及矫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详细了解,并给予相应帮助与解答,鼓励他们积极面对未来,严格管理自己,增强学识、增长技能,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爸爸,儿子对不起您!请您放心,我们会好好改造的。”“孩子啊,一定要好好表现,争取减刑,爸爸等你们回来!”帮教现场,父子三人泪眼相视,法官、导师无不为之动情。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感化教育,吴某甲兄弟俩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重新点燃回归信心,表示一定会吸取教训,积极改过自新,不辜负家人和法官、导师的期望。

   稿件来源:平安法治大冶


原文链接:http://www.hbcaw.gov.cn/fzjs/6150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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