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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这些问题值得关注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4-09-10

  9月3日,民政部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儿童福利司二级巡视员许立阳、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厅副厅长李峰、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副部长时迎涛出席发布会,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一起关注↓↓

  

   总台央广记者:目前流动儿童的基本情况是怎样的?民政部在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许立阳:流动儿童群体数量规模庞大,关爱服务需求多样。他们长期随同外出务工父母异地生活学习,与居住地儿童相比,在教育、医疗、生活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容易遇到障碍,部分儿童面临监护能力不足、心理健康关爱不足、精神文化产品供给不足、城市和社区融入困难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民政部多措并举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由民政部牵头负责,22个成员单位参加,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二是加强监测摸排。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印发《关于做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建立了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机制。三是部署专项行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汛期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安全保护的通知》,切实加强流动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四是强化心理关爱。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主题活动,举办示范培训班,加强流动儿童等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五是完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推动流动儿童与居住地儿童均等享有教育、医疗、生活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更好维护流动儿童合法权益。

  

   《光明日报》记者:在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方面,检察机关下一步会有哪些做法和举措?

   李峰: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为流动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儿童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检察机关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并将流动、留守儿童等权益保护作为服务和保障民生工作重点,通过高质量办理每一个案件,切实维护流动儿童及其家庭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进一步加强了对侵害流动儿童权益犯罪的打击惩治,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不断强化对流动儿童权益的维护。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一是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流动儿童权益犯罪。聚焦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暴力伤害、性侵害、校园欺凌、网络犯罪等,依法、高效追诉犯罪,通过有力的打击震慑,强化流动儿童司法保护。持续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在办理每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同步倒查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发现相关单位和人员不依法履行报告责任的,及时通报情况,监督追责,充分发挥强制报告制度在预防和惩治犯罪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切实维护流动儿童合法权益。积极促推流动儿童家庭保护责任落实。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督促监护,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强化与民政部门的沟通配合。办案中发现流动儿童无人监护、处于或疑似处于事实无人抚养状态的,及时将相关情况转民政部门处理,并协助落实保障政策。

  三是综合运用救助措施,加强涉案流动儿童关爱帮扶。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流动儿童,检察机关依职权及时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依规及时发放救助金。对遭受侵害的流动儿童,在解决生活困难的同时,开展必要的心理救助帮扶工作。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立足检察职能,扎扎实实做好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新华社记者:民政部门在加强流动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行动方案》有哪些部署要求?

  许立阳:近年来,对流动儿童,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等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生活困难流动儿童的社会救助。指导各地将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纳入低保和临时救助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广西南宁、江苏苏州等地实现持居住证申请低保。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非本地户籍流动儿童可在居住地申请临时救助。

  二是加强对困境儿童的生活保障和关爱服务。建立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加强对特殊困难儿童群体的走访,发现流动儿童监护缺失或监护侵害情况,开展临时监护和救助帮扶。

  三是加强流浪儿童救助管理。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阵地建设,健全完善转介处置程序,提高流浪儿童照料质量,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流浪儿童的基本生活、教育等保障,提供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民政部门严格落实《行动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加强流动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一是分类加强生活保障,对于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儿童居住地民政部门协调户籍地民政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认定资格,及时纳入保障,建立健全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大力推进“跨省通办”,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二是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提供临时监护、长期监护保障。三是指导儿童居住地民政部门在急难发生地为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提供临时救助。四是指导儿童居住地民政部门协调户籍地民政部门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五是引导社会力量发挥关爱帮扶作用,鼓励支持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以捐赠财产、设立项目、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流动儿童慈善帮扶,重点对生活有困难的流动儿童给予帮助。

  

  《人民日报》记者:《行动方案》发布后,共青团在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方面,有哪些考虑和着力点?

  时迎涛: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共青团中央始终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立足自身职责,做实服务青少年基本盘,寓思想引领于成长服务之中,探索深化改革路径,不断提升共青团权益工作的大局贡献度,促进广大青少年享有更高质量的权益保障和关爱服务。

  近年来,围绕“加强关爱服务促进健康成长”这一党中央关心、全社会关注的青少年成长领域阶段性突出问题,团中央权益部着力聚焦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心理健康两大重点内容开展工作。

  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域的主要难题,前端依托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后端关注青少年违法犯罪多发区域、易发群体,依托青少年司法社工,探索项目化开展精准帮教和关心关爱。

  针对青少年心理支持需求大的问题,我们着力提升12355服务能力和服务覆盖。我们以“钉钉子”精神狠抓12355服务热线接听率,现在全国80条热线接听率稳定保持在92%以上;去年5月,我们建设上线“青听益站”全国12355网络平台,提供视频、电话、文字、“树洞”等多种咨询方式,满足青少年多元化的使用需求;今年5月至6月,我们打造“12355流动服务车”,先后驶入14个省份为青少年提供心理体检、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心理减压等服务;我们还常态化开展“12355中高考减压”“12355自护教育”等活动,持续帮助青少年化解压力、疏解心结。

  下一步,我们将在总结已有实践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各部委沟通协作,依托团属阵地、项目,扎实做好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第一,进一步强化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力量。一是持续盘活维护青少年权益岗,提升权益岗创建质效和服务能效,围绕流动儿童领域突出问题合力发挥作用。我们将进一步积极动员3900余个国家级权益岗,1.6万余个省、市级权益岗,围绕流动儿童领域突出问题协同发力,将关爱流动儿童作为日常重点工作,使流动儿童权益更有保障、生活更加幸福。二是深入落实《共青团中央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动新时代新征程12355青少年服务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强建好12355青少年服务台,扩大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社会知晓度与覆盖面,重点提升流动儿童心理帮扶能力,将12355服务台打造成流动儿童及其家长“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共青团重要工作载体,真真切切为流动儿童提供暖“心”服务。

  第二,进一步深化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载体。一是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因地制宜开展“青心护航”法治辅导员队伍建设试点,对有不良行为的流动儿童开展“点对点”帮教,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流动儿童开展“一对一”关爱,积极做好包括司法保护在内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二是统筹好以12355为主体的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项目,推动12355心理健康服务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做精做实青少年心理关爱项目载体,主动帮助流动儿童及其家庭预防心理问题、疏解情绪压力、改善亲子关系。三是持续开展“法治中国青春行”“心理健康青春行”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动员大学生深入城乡、拓展实践,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开展关爱帮扶服务,帮助流动儿童等群体提升法治素养和心理素养。

  第三,联合各部委持续优化流动儿童成长环境。以纵深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为统揽,以贯彻落实《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为牵引,以推动出台有助于流动儿童学业、生活等发展权益的普惠性政策为关键,我们将持续深化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完善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与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医疗卫生健康机构之间转介机制,与各部委一起,共同为流动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经济日报》记者:《行动方案》在促进流动儿童城市融入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许立阳:城市融入难、社区融入难、朋辈交往难,是流动儿童在城市生活中面临的实际困难。《行动方案》从4个方面部署相关工作任务,促进流动儿童城市融入:

  一是要求各地广泛动员企业、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通过开展城市文化介绍、社区环境熟悉等活动,促进流动儿童融入城市生活。

  二是要求各地发展改革、妇儿工委办等部门在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中,将流动儿童城市融入作为重要内容,促进流动儿童共享安全便捷舒适的空间、设施、环境和服务。

  三是要求各地团委、妇联通过开展流动儿童与其他儿童共同参与的社区实践活动,帮助流动儿童熟悉社区环境。

  四是要求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断优化稳岗就业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为流动儿童父母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

  

  总台央视记者:请介绍一下推动《行动方案》落实落地的基本考虑。

   郭玉强:这个问题问得很好,刚才给大家介绍了文件的主要内容,关键是还要抓好文件的落地落实,在实际工作中主要从三个方面发力,一个是顶层,一个是基层,还有一个是明确了路径方法。

  一是在顶层制度设计方面,加强政策创制和机制建设。第一,要求各地加强统筹规划,压实属地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和民生实事项目重点部署。第二,要求各相关部门将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本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对本系统指导监督,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方案落地落实。第三,要求各级党委政法委、发展改革、团委、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将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平安中国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等统筹推进。

  二是在夯实基层基础方面,加强经办人员的能力建设。第一,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推动建立以市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为主阵地的流动儿童关爱保护阵地网络建设;选优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实现专业培训全覆盖。第二,各地发展改革、民政、妇儿工委办、团委、妇联等部门和单位加强儿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谋划布局,在社区增加儿童服务场所和空间。第三,各地人民检察院、民政等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基层工作力量的深度合作。第四,各地财政部门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根据本地区流动儿童数量和保障需求,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做好流动儿童工作相关经费保障。第五,各地加大支持社会组织开展流动儿童关爱服务的资助和购买服务力度。

  三是对推动《行动方案》落实明确了具体路径和办法。第一,明确由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调度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进展情况,今年开始,每年对方案的执行情况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进行调度。第二,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现有关单位存在工作当中的纰漏时,要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或检察建议。第三,要求各地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压紧压实责任,把这项工作纳入相关督导检查、综合评估和行政考核内容,对于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当中成效明显的,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和奖励。

  

  


原文链接:http://smzt.gd.gov.cn/mzzx/qgmz/content/post_44893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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