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玲 孙事勇)为更好地服务保障文江溪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日前,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法院法官来到太华镇张地村,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公开审理一起失火罪案,部分村民、护林员及村两委成员到庭旁听。
2022年3月,被告人连某在某山场开荒种植木薯,在焚烧田间杂草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195.68亩,过火有林地面积94.15亩,造成经济损失92505元。案发后,连某主动到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大田法院经审理后当庭作出判决,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连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庭审结束后,法官走进周边村民家中开展生态普法宣传,为村民们讲解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大家主动参与文江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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