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理论研究

网文平台锁文 损失只能读者承担?

来源: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8-24

  网文平台锁文 损失只能读者承担?

  

  近日,四川法治报法治热线接到市民小甜来电,称自己在某网文平台上订购的小说被锁文无法阅读。“锁文”即指平台上的小说因为各种原因下架或者被屏蔽,使得用户无法再阅读该文章。“这篇文章,我花了二三十块钱订完了全本,但是还没看完就被锁了。遇到这种情况,平台无法退款,损失完全由读者承担,我想知道这真的合法吗?”小甜对此很不理解。

  

  记者随后调查了解到,网文平台锁文不退款的情况并不少见,小甜的经历并非孤例。

  

  记者调查

  

  网文平台锁文不退款现象普遍

  

  记者在各社交平台以“锁文”为关键词进行搜索,结果显示各网文平台均存在锁文现象,且均不退款。

  

  “现在网文质量参差不齐,找到一本精彩的不容易,我一般还是很愿意花钱的,有些网文可能整本算下来花了三四十元,但是平台经常不说明原因就直接锁了,我花了钱但是再也看不到了,搞得和一次性消费一样。”常年看网文的小新告诉记者,她之前付费阅读的小说,被锁后平台从未退款。

  

  记者了解到,锁文的类型分为两种,一种是作者锁文,一种是平台锁文。“以晋江为例,平台锁文‘锁’字是红色,作者锁文‘锁’字是灰色。作者锁文通常是因为要修改剧情,就需要先把已经发表的章节锁住,修改内容平台审核通过了,文章就会自动解锁。当然,也有作者会因私人原因主动锁文不再开放。”小新进一步补充道,“作品的电子版权一次签五年,作者和平台的合约到期了,五年版权也过了,那他的文就会被锁。”

  

  平台锁文的原因更多样,版权纠纷、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作者或作品自身原因、政策变化等等都会导致平台锁文。“比如说,审核规则更新了,以前审核通过了,现在却过不了审。”小新说道。

  

  平台态度

  

  作品下架、被屏蔽,平台方不担责

  

  8月21日,为了解读者为电子书付出的资金成本,记者在某网文平台进行充值体验。

  

  现有充值阅读网文平台中,晋江文学城和起点中文网成立时间久,在网文爱好者中颇有影响力,社交软件中关于这两个平台的锁文帖子也是最多的。但对于读者的不满,官方一直未发布声明专门回应。记者则在上述平台的充值页面找到了官方充值声明。

  

  据晋江文学城的读者须知显示:用户购买收费章节后,晋江文学城将尽最大努力为您延长阅读期限,使您可以继续阅读您已购买的收费章节。但请您知悉并理解:如遇如V章(VIP章节)或全本因版权纠纷、作品解约、作者或作品自身原因(如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或行业的规则、涉及侵权纠纷、违反公序良俗、出版精修等)、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黑客攻击、政策变化、疫情调整等)或其他原因将会导致作品下架、被屏蔽无法正常阅读,晋江文学城不承担任何责任。

  

  起点中文网的读者须知则显示:阅文提供的是附期限的有偿阅读服务,服务期限为自用户付费订阅收费章节之日起一个月。同时,超出服务期限后,阅文将尽最大努力无偿地为您延长阅读期限,使您可以继续阅读您已购买的收费章节。但请您知悉并理解:如收费阅读小说在超出上述服务期限后因版权纠纷、作者或作品自身原因(如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或行业的规则、涉及侵权纠纷、违反公序良俗等)或其他原因导致作品下架、被屏蔽无法正常阅读的,阅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两则消息传达出相似的讯息:平台对付费电子书阅读期限无确切限定,作品如因故下架、被屏蔽致无法阅读,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而在现实中,也基本没有读者拿到过平台的锁文退款。

  

  面对平台“只想拿钱不想负责”的态度和做法,一批付费读者转而拥抱盗版,小吴就是其中之一。“我以前都买正版支持作者,现在我发现这样很不值。我花四五十元买本纸质书好歹能看到实物,想看就能看,但是买本电子书,可能上一秒看完下一秒就被锁了,作者和平台都赚到钱了,最后只有读者一场空。我不愿意再为昂贵又不稳定的电子书买单了。”

  

  法律分析

  

  读者的损失,该由谁来买单?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22中国网络文学发展研究报告》显示,我国网络文学市场规模达到389.3亿元。看中网络文学的发展前景和市场,一时间,诸多运营者涌入,在这种情况下,网文市场出现了许多问题。

  

  2019年,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当时市场上的网络平台是否可以就虚拟币正常退款问题进行调查,并通报结果。在通报结果中,上海市消保委发现28家以购买非游戏类虚拟币形式充值的网络平台(含小说阅读平台)上,15家知名互联网平台都不能在正常情况下退款。对此,上海市消保委认为,平台方通过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去绑定消费者或者为消费者提供一些更加方便便捷的服务无可厚非。但前提是必须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权和求偿权。“我们认为充值的所有权是属于消费者的,平台方不能通过一些格式合同条款的设定来使消费者财产的所有权得不到保障,这是一个前提。既然钱是消费者的,那么就应该畅通消费者进出的渠道,要保证退出的流畅性,至少退出的门槛不能高于准入的门槛。”上海市消保委相关人士表示。

  

  “连载网文是否应当标注最终价格?”22日,记者向两家付费阅读App的客服发出疑问。

  

  面对记者提问,两家付费阅读App的客服均表示,“连载中的作品还没有最终标价。”某网文平台的客服表示,作品价格是根据字数结算的,具体价格要看作者的写作情况。

  

  那么,充值不退款,锁文不负责,读者损失谁来买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四川知石律师事务所律师梅安石说道,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根据上述法律条文,如果消费者购买的是作者在网文平台承诺的未来更新内容,作者因为自己的原因不再更新小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llqy/20240823/290305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