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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损耗引争议 合理使用是关键

来源: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8-24

  租房损耗引争议 合理使用是关键

  

  房屋租赁期间,物品发生损耗怎么办?发生损耗后赔偿责任应该由谁承担?要回答这些租房过程中的常见问题,需要明白一个概念:合理使用租赁物。那么,“合理使用”的限度又在哪里?

  

  房屋受损责任在谁 租客房东起争议

  

  2021年1月,房东与王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内,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月租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

  

  2021年10月10日,王某联系房东表示“家里的墙壁都出现了反湿,凸起现象”并发送照片、视频,显示窗户下方的墙壁有发霉的霉点、墙皮有凸起现象。同日,房东前往房屋查看。2021年10月13日,房东向王某发送微信“咱们屋里的水汽大,早上起床以后,还是让老人用干抹布把窗户擦一下,整个屋里水汽大,就长霉了”。房东另发送照片,显示为窗户下方墙面大面积发霉,窗户上有水珠。王某回复“没问题,来暖气之前每天开,现在来暖气不那么湿了,窗户近期风大不敢开,全是土,尤其小孩子也在”。后双方在微信沟通中,房东向王某发送微信表示:“对于房子发霉,跟居住维护不当有关,跟老旧小区施工也有关。现在是有工人在,借机会维修好,我不追究你这边的责任。”王某则表示房屋发霉与其无关,其为正常使用房屋,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2022年1月25日,房东与王某因墙面发霉问题产生争议并报警,未完成房屋交接。

  

  租客房东法庭对峙 房损责任各执一词

  

  双方诉至法院,房东就王某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墙壁、天花板、橱柜多处发霉提出赔偿主张,要求王某支付其维修费5000元,并为此向法院提交照片和票据若干,显示发霉和维修情况。王某认可照片真实性,认可在其租住期间,天花板确出现发霉现象,但表示其正常使用房屋,发霉系因房屋装修质量问题、老旧小区改造遮盖绿布、雨水多、房屋打隔断及阳台没有防水措施导致,并解释窗户上水珠为哈气造成,而且家中经常通风。为此,王某向法院提交其与家人的微信聊天记录,欲证明其在生活中与家人沟通日常开窗、关窗。

  

  王某另提交网页截图及订单截图,欲证明2021年10月天气多为阴雨,其购买了除湿盒。此外,王某提供社区书记向房东微信转款3000元的截图,“转账说明”备注“老旧改施工方给予业主漏雨造成发霉的施工补偿款”,转账时间为2022年7月,以此欲证明房屋发霉原因是施工方打磨外墙导致漏雨,并非其不当使用造成。

  

  法院判决 租客不存在违约行为

  

  本案中,房东提供照片说明王某在承租使用房屋的过程中,不及时通风致屋内水气过重,从而导致墙体发霉。法院认为,在房东告知王某房屋墙体发霉后,根据双方沟通情况,王某已经与家人沟通日常开窗、购买除湿盒来应对,作为承租人面对临时发生的房屋墙面状况,已尽到相应减损义务。如房东认为王某未尽到减损义务,或有其他不当使用行为,则应当就减损义务的来源、具体行为方式等进一步举证证明,否则承担不利后果。且王某亦提交证据,就案涉房屋漏雨发霉已有案外人给予房东补偿,进一步反驳房东提出的主张,故综合现有证据及法院查明的事实,无法证明系由王某不当使用房屋造成房屋墙体发霉。

  

  因王某在本案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存在违约行为,故对房东主张王某承担损害赔偿的请求,因无相应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罗江南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azsf/20240821/2902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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