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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台阶 创一流 走前列——全省6家中院院长分享审判管理、优化营商、强基建设经验

来源: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8-20

  近日,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在沈阳召开。会上,沈阳、大连、鞍山、抚顺、丹东、阜新等6家中院锚定“上台阶、创一流、走前列”工作定位,围绕做实审判管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等主题作主旨发言,并同与会法院交流互鉴,奋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提供强有力支撑和服务。

  

  分享单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分享人吴冬

  职务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

  关键词:“3+3”“一企一档”

  沈阳中院出台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升级版”30条措施,创新“3+3”“一企一档”助企机制,主动对接省内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独角兽、瞪羚企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在丹东、铁岭设立巡回审判点,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健全与市场价值相适应的侵权惩戒制度,对故意侵权、恶意侵权加大惩罚力度,发挥生效裁判的威慑作用。在东北地区首创支持跨链协同的“司法区块链+”平台,指导企业上链存证,有效破解取证和固证难题。制定《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活动办法》,提升技术事实认定的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深化纠纷多元化解和繁简分流改革,实行技术类案件精细化审理、类型化案件要素式审判。

  分享单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分享人朱海涛

  职务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关键词:职责清单“数字执行”

  大连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狠抓审判管理,质效提升“翻身仗”取得阶段性成果。

  细化各类人员职责清单,着力实现从“要我干”到“我要干”的转变。实行分层分级阅核,严格“四类案件”管理,以个案监管强化类案管控;发挥示范作用,出台指引规范民生小案办理,制发白皮书5份、发布典型案例57件。探索开展类型化案件集中管辖,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办理效率。全面启动“数字执行”,提升执行效率,强化执行监督。配齐配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选派优秀年轻干警充实基层队伍。加强对下指导,院领导带队深入薄弱法院找问题、想办法,各条线多措并举提升指导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大数据研判分析,全面打开数据、穿透数据,精确“把脉问诊”“会诊开方”。

  分享单位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分享人陈林

  职务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关键词:双重管理模式

  2023年以来,鞍山中院按照双重管理模式,施行机制性创新与体系性改造,取得明显成效。打破基层法院执行局原有建制,基层法院执行局接受所在法院党组及鞍山中院执行局双重领导。重构执行指挥中心,统一处理案件分段集约、统一查控、执行警务协调等工作,首执案件均由鞍山中院统一受理、统一网查,并繁简分流至各基层法院办理。建立交叉执行常态化机制,将特定类型案件统一至指定法院处理,有效解决了一批涉特殊主体难案、要案。上线立案信息回填系统、执行案件办案精灵、拍卖辅助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行执行通知前置、预处罚通知、“失信彩铃”和“执行110”等执行措施,建立“法院+税务”机制,开展拘执联动合作。建立调撤案件当庭履行、判后督促履行、执前调解等机制,促进生效裁判的自动履行。

  分享单位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分享人于长春

  职务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关键词:“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

  两级法院将脱薄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抚顺中院建立13个部门联合对下指导帮扶机制,制定22个整改帮扶措施,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用好“三项机制”,创新建立“日监测、周通报、月考核”制度,运用阅核制有效提升案件质量。在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解决基础建设不足问题,全市人民法庭实现“审判区、办公区、生活区”合理布局,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区21个、多功能室14个,建立81间调解室。为基层法院选拔配备10名班子成员、2名审委会专职委员;为人民法庭增配人员38名,培训基层干警3300人次。开展农村巡回开庭75次,组织送法下乡活动128次,出台便民利民措施20余项,接待村民1800余人。

  分享单位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分享人夏妍

  职务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关键词:“3+”工作体系

  2023年以来,阜新法院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前端预防、就地化解路径,创新构建“3+”源头治理工作体系。做实“法院+”工作机制,主动融入市委构建的“线上一平台、线下一张网、现场一中心”社会治理体系,全市7家基层法院均实现线上平台接入、线下中心实体运行。做实“调解+”工作方法,推广“老哥庭长”调解工作法,与司法局共建“人民调解+诉前调解”协作机制,联合推动10类多发纠纷诉答规范化。做实“司法建议+”工作模式,采取“司法建议+实施意见”新形式,与有关单位或主管部门协力推进司法建议的落地整改、监管制度的建构完善;先后发布2023年度经济社会运行司法大数据分析报告、万人成讼率白皮书等,确保司法建议既能“找准病”又能“开对方”。

  分享单位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分享人于长苓

  职务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关键词:“示范诉讼+类推调和”

  

  丹东中院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服务保障振兴发展大局的主要着力点,出台司法服务丹东振兴发展的十条举措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与市工商联联合制定联络沟通机制。采取“一案一表”方式,各环节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进行深入分析,并实施针对性护企措施。开展积案清理、执行不规范问题等专项整治,建立台账,加强督导,逐项整改。针对市场主体投诉建立线索办理机制,设立涉营商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及时化解纠纷。组织专业法官团队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防范指导,走访企业解决问题。通过“示范诉讼+类推调和”的工作方式,截至今年6月底,在诉前成功化解涉70余家工业园区企业的系列纠纷,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73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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