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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高效履职保护绿水青山

来源:陕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8-17

  

  8月15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通报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情况,并发布7件生态环境检察典型案例。

  自设立秦岭南麓、秦岭北麓、关中平原、陕北高原等4个派出检察院以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紧盯重点领域、区域、行业,加大办案力度,累计受理审查起诉173件283人、公益诉讼案件223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43份,形成社会治理成果33个,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12个。7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29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1案入选最高检“百案评析”案例,5案被最高检五大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评为2022年度精品案例和优秀案例,3案被最高检一次性认定为高质效案件。

  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检察案件办理质效,在省检察院的持续推动下,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工作。成立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团队),将与生态环境相关的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积极探索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区域统筹、综合治理等新模式。组织开展首届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生态环境检察业务竞赛,以陕西省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大数据建模平台等赋能检察监督,加强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之间的协同履职,双向移交线索225件,协同办案112件次。加强与相关部门、社会力量协作配合,积极构建生态环境一体保护格局。

  “在常态抓好秦岭、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案件办理的基础上,从4月开始,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在全省开展‘重大在建交通工程危险废物不规范管理问题’专题生态环境巡回检察工作。”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王健介绍。截至目前,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巡回检察共立案2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份,通过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向区划院移送案件线索6件,构建的2个大数据监督模型已上架省院“模型超市”。其中,危险废物监督模型在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上架推广。(记者 霍海澎;通讯员 杨海波)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15/144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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