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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劳务赔偿及时获兑,执行法官这样干…...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8-17

  “谢谢执行法官一直以来的努力,让我觉得很暖心!”8月13日,贵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秉持“如我在执”理念及涉劳执行“三个加强”策略,采用“针对性劝诫+人性化调解”的执行模式,促使一起涉及多方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获得彻底解决,及时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法治效果和执行效果。

  据悉,被执行人梁某系从事建筑装潢的个体商户,同案被执行人兰某因自家房屋需装潢,遂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将该工程承包给梁某。随后,同案被执行人艾某等五人从梁某手中合伙包下该工程并雇请申请人周某参与施工。作业过程中,周某不慎从高处摔落造成全身多处骨折,经鉴定为七级伤残。因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周某对梁某、兰某、艾某等七人一并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各被告根据过错程度向周某赔偿相应损失,其中兰某需向周某赔付10.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七名被执行人均未履行赔偿义务,周某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申请人周某因伤暂无劳动能力且家庭现状困难,执行团队受案后立即行动,依法冻结七名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并连续对其释法析理。因七名被执行人均不同程度存在抵触情绪和不理解思想,执行团队结合执行经验和各被执行人实际情况,以通俗易懂、以小见大的表达形式对七人逐一进行针对性教育劝诫,反复阐明执行政策和利害关系,耐心解答其法律疑问。在多轮普法和劝导后,兰某与申请人周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期付清赔偿款,其余六名被执行人全额兑付了各自应承担的执行款。然而,兰某之后仅履行了部分赔付义务,剩余7.4万余元赔偿款一直未予兑付,致使周某于今年8月申请恢复执行。

  受理执恢申请后,执行团队第一时间传唤兰某,向其再次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及拒履后果,督促其尽快兑付剩余赔偿款,兰某则表示因家庭原因目前经济紧张,希望能给予一定时限供其筹款。核实兰某所述属实后,执行团队在征得申请人周某同意的前提下,贴合双方诉求和意见组织当面协商,引导商定双方均认可的解纷方案。经过细致的人性化调解,双方最终于13日下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兰某当场向周某先行兑付3万元,其余款项在约定期限内一次性付清,案件至此获得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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