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邀请朋友来家中做客,本应是分享幸福、诉说衷肠的欢乐时光。但如果朋友带上了这份特殊的“礼物”,你将如何应对?近日,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容留朋友吸食毒品的案件。 家住赣州市章贡区的小清与小花(系未成年人)是闺蜜。2024年的一天,小清邀请小花到自己租住的房间玩,小花又带了小草一起过来,三人到了小花的出租房后,小花拿出自己的上头电子烟(含依托咪酯成分)邀请小清一起吸食,小清明知该上头电子烟系毒品,见身边的朋友都吸食,为更好的融入“朋友圈”,便与小花、小草一起吸食。几天之后,小清与小花又在该出租房里吸食了一次上头电子烟。 经审查,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以小清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小清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 容留他人吸毒,是指为吸毒者提供吸食、注射毒品场所的行为。本案的上头电子烟是一种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毒品。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被国家列管。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容留他人在自己的场所吸食依托咪酯都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吸食依托咪酯后会出现恶心、头晕、易怒、记忆空白等症状,大剂量吸食会出现精神障碍,一旦超出身体耐受范围时,甚至会造成死亡。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谨慎交友,出门在外,一定要有“防人之心”,特别是对“加了料”烟、酒、饮料等,要勇敢说“不”,千万不可尝试。如果身边有吸毒恶习的朋友,请主动远离,净化自己的朋友圈。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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