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至7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世忠率队开展《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执法检查。笔者跟随检查组发现,在每个历史重要节点,省人大常委会都积极发挥立法、监督职能,督促和支持各部门将法律法规送到千家万户。
1984年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开启我省全民普法之路 1984年12月14日,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省司法厅副厅长高登霄受省政府委托,向常委会作了《关于我省法制宣传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汇报》。他满怀信心地承诺:“各位委员,普及法律常识,既有必要也有可能,只要努力抓紧抓好,是能够办到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和《江西省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常识五年规划要点》,开启了我省全民普法之路。 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正着手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人们的法治意识仍然淡薄,由此引发的各种违法犯罪问题困扰着群众。我国于1950年颁布婚姻法,确立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等基本原则。由于群众不懂法,当时姑嫂换亲、家长包办的婚姻还比较普遍,当时有位记者发表了《三十八名少女的寂灭》的纪实报道,引起了社会的震动。 政府的强大决心,再加上群众对社会新秩序的渴望,全民普法在赣鄱大地上迅速推进。
1996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全民普法迈入法治快车道 1996年,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并于1997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全国范围内出台较早的法制宣传教育地方性法规,从此我省普法工作迈入了法治快车道,已连续18年获评全国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优秀省。 组织保障更加有力。省市县三级均成立了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党的二十大以后,省委按照中央对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优化调整的部署要求,撤销了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能划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委省政府每五年联合出台普法规划,省人大常委会每五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出台决议。我省还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指标,纳入全省综合考核,并作为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日常考评内容。各地各部门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主题活动推陈出新。在全国率先创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专区、专栏3万多个。“百万网民学法律”网络知识竞赛已开240余场,普及法律法规上百部,参赛人数超过7000万人次。“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开展线上线下活动800多场,受益群众600余万。 目前全省培育“法律明白人”骨干共96.34万人。在吉安市青原区新圩镇的杨慧芝群众工作室,作为“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带头人,杨慧芝调解矛盾纠纷的成功率高达99%。像杨慧芝这样的“法律明白人”用乡音土话讲明白法律,群众爱听愿听。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今年7月2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世忠所作的《关于检查〈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详细指出我省法治宣传教育还存在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普法责任制落实不足、法治宣传教育质效有待提升、条例相关规定亟待修改完善四方面问题。 郭建晖委员表示,法治宣传教育还存在质效不高、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 韩军委员表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不强,没有形成规范化、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宣传教育形式单一。 为了做好下一步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们也纷纷建言献策。 潘东军委员说,此次执法检查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下一步我们制定新的《江西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做准备。 罗晓泉委员建议,要创新手段方法,引入新媒体新技术,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质效。 何刚委员建议,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向“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逻辑延伸,补充完善适应新时代发展的可操作性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 乐文红委员说,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普法需求,坚持行政执法与普法宣传两手抓,从事前、事中、事后不同环节嵌入主动告知式普法、穿插答疑解惑式普法,将普法和执法一体融合,促使企业依法生产经营。 听会的省司法厅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同志仔细记录着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表示将认真研究、逐条落实好审议意见。 盛夏的赣鄱大地,稻浪滚滚。我省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像这水稻一样,扎根基层,拔节生长,让群众拥有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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