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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检察机关起诉污染环境犯罪668件1597人

来源:宁夏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8-13

  记者日前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惩治各类污染环境犯罪,今年上半年共起诉污染环境犯罪668件1597人。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向前推进,一些地方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日渐增多,少数企业因自身处置能力不足、处置成本过高等,将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至外地甚至外省,污染当地的土壤、水体、空气,危害生产生活秩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电镀、印染、化工、金属加工等传统重污染行业是污染环境犯罪的高发点,尤其是个别私人开设的“黑作坊”处心积虑逃避监管,偷排、直排污染物。如2022年至2024年,杨某等人在某村租赁房屋加工生产人造合成革压花辊,使用铬酸等清洗加工后,将含重金属污染物的废水通过暗管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经检测,现场废水总铬、总镍浓度分别超标约7倍、44倍。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安装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有的企业为增加生产时间,同时缩减废气、污水的治理成本,通过各种方式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逃避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例如,某墙材公司通过打开监测设备全流程闸门的方式进行人为干扰,导致监测设备无法准确监测排出气体中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含量。

  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出具的报告与数据是准确反映污染状况、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之一。当前个别检测机构、监测机构受利益驱使,通过弄虚作假的方式,帮助产生废物的主体掩盖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污染。例如,2021年,某汽车检测公司为了提升营业额,对外声称“包过”,通过故意减少尾气收集比例、违规放置发动机转速感应器等多种手段,违规帮助1000余辆排气污染物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通过检测并上路,造成大气污染隐患。

  最高检提示,污染环境犯罪,依法必受追究。企业、个人都应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及时劝阻、制止或曝光、举报污染环境行为,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原文链接:http://www.nxzfw.gov.cn/gnyw/202408/t20240807_9066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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