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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检察:“三强化”共绘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新“枫”景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7-28

  龙南市检察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行政检察职能,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利用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去年以来,该院共化解行政争议9件。

  一是强化诉前源头治理,推动行政纠纷前端化解。该院在办案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主动履职作为,在诉前阶段积极开展调处纠纷,深入了解当事人诉讼的真正目的,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前端化解优势,推动行政争议在诉前化解,实现行政争议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预防延伸。如在办理督促民政部门撤销赖某房虚假婚姻登记检察监督一案中,经调查核实,赖某房历经多方途径,冒名顶替的婚姻登记仍未被撤销,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其无奈只能诉至法院,检察机关多次与法院、民政部门召开协调会旨在将纠纷解决在诉前,后检察机关通过向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纠正错误的婚姻登记,该行政争议在诉前得到妥善解决。

  二是强化府检联动合力,携手共促行政争议化解。依托龙南市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平台,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健全府检联动机制,通过定期沟通协作、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业务交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积极调动行政复议机关在调解、和解方面的职能优势,汇聚做好化解行政争议合力,共同推进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性化解落地见效。如在办理张某不服交通管理大队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一案中,检察机关参与行政争议化解,联合司法局、交管大队共同与当事人沟通协商、释明法律规定,结合查明的事实、核实相关证据材料后,认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确有不当,后行政机关撤销了处罚决定书,成功化解了该行政争议。

  三是强化多元化解方式,借助“外脑”破解矛盾难题。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过程中,要改变坐堂办案、就案办案的工作思维,综合运用调查核实、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多种方式,多元化促进矛盾化解。同时针对行政争议专业性强、政策性强、冲突性强等特点,根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需要,通过邀请法律专家、人民监督员、行政部门业务人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参与公开听证,听取专业咨询意见,借助“外脑”力量参与化解,与自身司法审查的专业优势相结合,发挥“内脑”智慧与“外脑”助力相配合,有力破解行政争议难题,促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725/2024072558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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