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卖海鲜为由,靠“忽悠”手段,绥中县魏某骗取温州王某8万多元货款。警方破案时,魏某却连一片鱼鳞都没有。近日,葫芦岛市公安局沿海安全保卫局杨家沿海派出所破获了一起涉及买卖海鲜的诈骗案。
“我是浙江温州做海鲜生意的,绥中魏某说卖给我海鲜,一个多月也没给我发货,骗了我8万多块钱订金。”隔着上千公里,王某向杨家沿海派出所报警。
据王某讲述,他一直从事海鲜生意,今年5月份,经葫芦岛当地朋友介绍,他认识了“同行”魏某。魏某自称手里有充足的海鲜货源,而且价格低廉。其间,魏某通过微信向王某发送了照片和视频,从品相上看,海鲜的质量确实挺好。因一直做海鲜生意,王某深知当前海鲜市场行情,按照魏某给出的价格,自己能从中获利。随即,他亲自从温州赶至绥中与魏某进行商谈。
在绥中,王某并没有看到海鲜。魏某解释称货物刚刚卖掉,但他仍有渠道帮王某弄到货物。谈到深处,魏某提出需要支付订金,王某便先后5次向其转了81500元。转账后,魏某称在大连和威海“有关系”,可以一起去看看货。在大连和威海,魏某一直带着王某吃喝玩乐,骗取了王某的信任。因此,王某将看货的事情完全交给了魏某,自己一直没去过现场看实物。“看货”行程接近尾声,魏某称事情都办妥了,王某便返回温州等待收货。
然而,一个月过去了,王某却一点货也没收到。在多次与魏某沟通无果后,王某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马上报了警。
接警后,民警展开调查,通过王某提供的微信截图等证据,确定了其中的转账金额,遂将魏某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
嫌犯供述
经讯问,魏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魏某供述,他原来从事过买卖海鲜的行当,今年因没有固定收入,便心生邪念,对王某进行了诈骗。其间,为了获取王某的信任,他特意去往秦皇岛某海鲜市场拍摄了海鲜的照片和视频,伪装成自己的样品发给了王某。随后,又编造了各种谎言塑造自己的身份和“实力”,博取了王某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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