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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免费领”?小心钱财被盗刷

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7-27

  红网时刻新闻7月25日讯(记者 肖依诺 实习生 谢菲儿)表面是扫码下载APP就送免费礼品的“引流活动”,实际却是升级版“盗窃陷阱”。近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结了这样一起盗窃案件,4名被告皆获刑。

  2024年1月12日至19日,在郴州市各农贸市场、各大商场等人流密集处,王某与同伙周某、李某、王某成4人分别摆设着地摊,他们声称只需要扫码下载APP就可以免费送储物箱,吸引了许多人前来咨询并扫码。

  之后,4人趁机将带有木马病毒程序的APP下载到被害人手机里面,同时对全过程拍摄视频,下载好的APP安装后手机会黑屏几秒,接着图标消失,此时木马病毒程序就成功植入被害人手机。

  据查,4人上线盗刷被害人手机微信、支付宝和绑定银行卡内的资金,合计13000元。

  另查明,到案后,被告人家属代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等4人秘密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王某、王某成、李某、周某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据此,法院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王某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针对此案,法院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坚决不做向他人提供身份证、短信验证码、他人帮助注册手机APP等高危行为,更不可直接将手机交给陌生人操作,天上不会掉馅饼,切忌因贪小便宜而遭受大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841/69/141320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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