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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7-23

  2024年以来,宁都县检察院认真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聚焦女性职工特殊群体,办理妇女权益保护案件25件,取得良好成效。

  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通过调查核实、释法说理等方式,妥善解决矛盾纠纷。2024年2月,该院检察干警在摸排线索中,发现该县部分商超、企业存在落实女职工经期护理费及产假权益不到位问题并立案办理。经过进一步摸排和充分审查,并举行公开听证会。该院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妇女职工代表的意见。最终,一致认可检察机关向县主管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

  

  办案检察官了解有关情况,向女职工普法

  该院向县总工会、妇联发出检察建议2份,督促其与超市工会制定“集体协商合同”。其中:包括“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协议”,明确了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孕期、产前、哺乳期、劳动保护等)。要求每一至两年,对女职工开展健康体检条款。县相关职能单位以落实检察建议为契机,对全县女职工权益保障情况进行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每月发放不低于30元的经期护理费或护理用品,开展女职工免费“两癌”筛查活动。

  加强与县总工会、妇联、人社局等单位联系、共享信息。今年6月,该院与县总工会会签了《关于协同推进“一函两书”制度的若干意见》。并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妇联等单位,会签《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务合同、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不按规定履行女职工保护职责的行为,按照各单位职能进行处理,形成妇女权益保护之合力。

  该院以“公益诉讼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组织检察干警深入商超、企业园区、街道等场所开展妇女权益保护法治宣传10余场次。向妇女普及《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她们自觉尊法学法用法,提升法律意识,积极营造依法关爱女职工氛围。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722/20240722586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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