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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工作时间死亡引纠纷 司法所调处化矛盾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7-23

  近日,彭泽县司法局黄花司法所围绕“有法帮你”法治服务实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法治问题,采取化解纠纷“3×3”工作法、“三段式”矛盾纠纷调解模式:一、第一时间调处。在接到调解诉求时执行首问负责制,由调解员立即进行案件初步分析,与当事人建立对接联络机制,明确联络人、联络方式、预备初次调解时间等。二、分类分层调处。根据案件性质特点和复杂程度,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和调解人员开展案件调解。简易案件联系当事人所在村调委会就近调处;复杂案件制定调解方案,协同多方联合调处,必要时联系县人民调解协会、县司法局增强力量,通过分类分层处理,达到最佳调解效果。三、调处后积极回访。调处完成后,及时进行提醒式和落实性回访,督促协议真实履行,并选择性进行满意度回访,征询当事人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的“枫桥经验”。

  2024年7月4日晚,彭泽县县司法局黄花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在工作期间不幸身亡的赔偿纠纷案件。此次调解及时有效地避免了双方当事人矛盾的进一步激化,有力保障了死者家属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7月1日,死者王某在上班期间突发猝死。事情发生后,王某家属就死亡原因、死亡赔偿金等问题与物业、劳务派遣公司产生了纠纷,物业、劳务派遣公司无法满足家属提出的赔偿要求,三方经过多次协商后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黄花司法所接到调解申请后,第一时间指派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向在场各方当事人了解了事情起因、矛盾的焦点,并按照“三段式”矛盾纠纷调解模式、分类分层调处原则安排公职律师入场调解,在充分考虑双方的诉求的情况下,制定了赔偿方案。

  为防止纠纷进一步扩大,黄花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公职律师以理说事、以案析法,向受害者家属及两方公司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条文,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依法维权,引导双方依据法律的责任划分主张自己的权益。经过多轮协商后,公司方同意先支付家属丧葬费5万元,并司法所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722/2024072258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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