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2024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6月27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会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立足检察职责,联合沈河区应急管理局、沈河区消防救援大队、南塔街道办事处,召集辖区内39家仓储型企业开展南塔地区安全生产月培训会。
安全重在防范,责任重于泰山。培训会上,第二检察部主任吕奎详细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及主要内容,提醒各企业在生产、作业中要具有隐患防范意识,保证生产条件安全,并汇总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问题,与各单位、企业共同探索解决方案,谋求进步与发展。
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李程敏围绕安全生产领域进行普法宣讲,对生产过程中可能触犯的犯罪情形如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内容进行讲解,结合真实案例普及法律知识,并提醒参会企业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管理教育,做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会议结束后,沈河区检察院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近期发生火灾的现场进行走访,查看企业整改情况,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对周边企业的作业场所进行走访,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
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下一步,沈河区检察院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持续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有效推动形成安全生产领域溯源治理合力,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方位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沈河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王怀实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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