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近年来,德安县司法局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坚持做好“四个突出”,在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中取得积极成效。 突出教育矫治。坚持“线上+线下”教育相结合,线上以“在矫通”APP为学习教育主阵地,推行远程网络课堂,每月对其学习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学习效果。线下以学习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等为主,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增强其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增强其认罪悔罪和身份意识。强化党史新中国史主题教育,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强化中华传统文化学习教育,把《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道德文化、德安县义门陈家风文化等内容,贯穿未成年人矫正教育矫治全过程,鼓励引导其走进敬老院、走进社区、走进贫困家庭,开展公益活动,现场学习道德榜样,努力实现以风化人、以文铸人。 突出个别化矫正。严格落实未成年矫正对象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单独开展社区矫正入矫教育、警示教育等教育活动,落实不同于成年人的教育内容和管理措施。联合九江市心理学会、县妇联、团县委等专业力量,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状况、犯罪诱因、家庭情况及主要社会关系、就业需求、帮困需求、心理及法律服务需求等进行精准摸底,实施“一人一策”个性化帮教方案,对有心理障碍的,针对性开展一对一心理矫治,不断推进和完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辅导、技能培训、困难帮扶等,助力其顺利回归社会。 突出家庭作用发挥。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定期邀请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护人、家属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和具体事例进行案例教育,教育监护人、家属帮助未成年人珍惜当下、吸取教训,充分调动其参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发放宣传单册、播放宣传片、开展法治宣传、通报近期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状况等方式,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法定监护职责,承担抚养、教管义务,鼓励对未成年人多一些关怀、鼓励和陪伴,多关注孩子的行为及想法,促进家庭关系实现良性转变。引导支持监护人积极参加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等活动,提升与未成年人交流互动的技巧,增强开展家庭教育的能力水平。 突出部门多方参与。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分类教育活动,落实定期回访、评估考察,不定期开展案卷督查及集中教育,不断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定期监督和日常检查工作机制。开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成长热线和青少年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涉案问题,组建专业律师团队,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有就学就业需求的,协调社保、教育等部门建立健全就业就学帮扶制度,对符合就学条件且本人有意愿的,及时协调入学,对本人有意愿就业的,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其掌握就业技能,提高社会生存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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