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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发生5岁儿童殒命,检察官以案说法——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不是选择题

来源: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7-20

   一次普通的出行,让幸福的三口之家支离破碎,驾车人的一个碰撞,夺去了乘车人5岁儿子的生命。近期,海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发现未安装“儿童安全座椅”竟是导致孩子死亡的重要原因。于是,海城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联合第六检察部到辖区内幼儿园进行普法宣传。

  检察干警和幼儿园园长、老师及家长进行广泛交流,强调安装儿童安全座椅的必要性,并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采取“看图讲故事”的形式提醒幼儿园儿童坐车安全事项,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幼儿园代表表示,感谢检察干警的普法宣传,将和儿童家长一起努力,强化行车安全意识,将安装儿童安全座椅作为保护孩子成长的“必选项”,让孩子“安全入座”。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这一立法对儿童乘车安全具有重大意义,使儿童乘车的第一道安全防线多了一把法律“锁”的保护。法条实施以来,挽救了很多孩子的生命。然而,在日常生活中,孩子坐在大人身上或者独自坐在后座的现象仍十分普遍,这些做法等同于弃孩子生命于不顾。父母安全的怀抱在行车时却存在极高的风险隐患,碰撞发生时,父母几乎不可能抱住孩子,正确使用安全座椅是目前儿童乘车出行最有效的安全措施。

  借此,检察官呼吁: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不是一道选择题,孩子的安全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有车家庭依法落实新规,正确地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让儿童安全出行,平安幸福常伴左右。

  二题图

  检察干警给儿童讲安全常识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717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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