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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托关系办入学,交了钱发现班主任竟是“学托”假扮

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7-16

  红网时刻新闻7月13日讯(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彭雨璇)又是一年升学季,不少不法分子乘虚而入,利用学生家长“望子成龙”的焦虑心理,用可以帮忙“找关系”获得名校入学资格等名义实施诈骗。近日,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谎称可为外地学生办理入学,实则骗取他人钱财的诈骗案。

  身在昆明的黄某想让孩子回长沙读书,不了解政策情况的他为了孩子转学的事愁得到处打听。

  2022年10月,他通过朋友认识了自称有特殊门路的张某。张某是一名足球教练,声称自己有“方法”让黄某的孩子顺利转入名校,但需要一点“活动”费用。

  黄某信以为真,并于当月向张某转账共计4万元。

  不久后,张某从公司离职,债务缠身的他再次以需要缴纳“保证金”的名义向黄某索要1.2万元,并称该笔款项在小孩入学后可退还。

  为了让小孩读书的事早日落实,黄某继续向张某转账。

  数月后,张某称黄某的小孩入学某重点中学的事情已经办妥,但想要进入“重点班”还需向班主任送礼。为了让黄某相信,他用微信小号主动添加黄某,谎称是“班主任何某红”,在一人分饰两角的套路下,黄某深信不疑,遂继续向张某转账6000元。

  2023年9月4日,黄某带着小孩来到学校报到,发现竟联系不上所谓的“班主任”和张某,而从某重点中学招生处得知学校根本没有“何某红”这个人,此时方知被骗。

  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被害人黄某财物共计5.8万元,数额巨大,张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

  近日,天心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被告人张某退赔被害人黄某经济损失5.8万元。

  检察官提醒,“学托”诈骗花样百出,广大家长应根据国家政策、通过正规的手续和流程为孩子办理入学手续,对于“托关系”“走后门”等话术要时刻保持警惕,否则容易上当受骗,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841/57/140982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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