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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炒股大师”?原是精准引流诈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醒广大投资者擦亮眼睛

来源: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7-14

  在直播间里遇到了一群“荐股”大师,让你以为遇到了命中注定的那支“股”,待下载APP并充值后确实也赚了不少,可想要提取时,却被封号了。近期,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发布该起诈骗案的判决结果,四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三年,并处罚金。

  据悉,A公司是一个位于境外的诈骗团伙,主要针对中国境内喜欢投资股票的人群实施诈骗。A公司由4名老板、讲师部、市场部、客服部、技术支撑、财务部、后勤部等部门构成。2020年至2022年期间,刘某、姜某、杨某、宋某分别在讲师部等部门依托直播平台故意诱导胡某等17名被害人下载APP并转款充值,待被害人充值投资了大量金钱想取现的时候,A公司则将被害人的账号封禁。上述17名被害人共计被诈骗人民币562万余元。2022年7月,公安机关将刘某、姜某、杨某、宋某四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掩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被告人刘某、姜某、杨某、宋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综合四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三年,并处罚金。该判决已生效。

  近年来,荐股诈骗形成了犯罪生态链,多以集约化、公司化方式运作。不法分子以公司作为掩护,谎称具有合法资质,以“股票推荐”等为幌子进行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危害到群众的财产安全。

  对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提醒广大投资者擦亮眼睛:一、通过正规渠道投资,不要盲目加入投资理财群。二、不轻信陌生人发来的“盈利图”,不加入全是陌生人的“投资群”,不轻信“营业执照”。三、不向陌生个人账号汇款转账,向平台注资时要多方验证是否合法正规。一旦遭遇诈骗,保存好汇款或转账时的凭证并立即报警。广大群众要提高防骗识骗能力,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投资需选择正规渠道,避免落入不法分子的诈骗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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