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相互扶助,珍惜亲情!”案结人和后,承办法官由衷寄语双方当事人。7月10日,贵溪市人民法院上清人民法庭结合该庭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积极运用和发挥该院“周淑琴工作室”家事解纷“五心工作法”效能,诉前成功调解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并帮助双方修复亲情。 据悉,原告杨某、赵某系夫妻,两人的儿子小杨在外省某项目内务工时发生工伤事故死亡,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项目方与小杨的妻子焦某达成调解协议,由项目方对小杨的死亡支付赔偿款项总计180余万元,该款项随后被汇入焦某账户内。小杨工亡后并获赔后,杨某和赵某多次向儿媳焦某提出分割赔偿金但均未能谈妥。今年6月,杨某和赵某对焦某及两名未成年的孙子女一并提起诉讼,请求对赔偿金进行分割,同时申请对焦某进行财产保全。 因该起纠纷性质特殊,上清法庭受理起诉后高度审慎,在全面评估案情和了解双方现状后,身为该院“周淑琴工作室”成员的承办法官秉持“以人为本、以爱为先”的理念,将“明理立心、接待热心、倾听耐心、调解公心、关怀爱心”的“五心”工作法贯穿于调解。为避免激化双方矛盾及影响焦某抚养两名未成年子女,承办法官耐心向两原告做好解释沟通并征得其同意后,暂缓财产保全和正式立案,转而以诉前调解的形式进行解纷。综合考虑双方接受度和心理状态后,承办法官结合该院真实家事案例,以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表述向双方阐明法律法规和人情事理,重点从家庭和亲情角度感化双方,悉心疏解双方情绪,努力引导理性协商。 为加快推动解纷进程,在调解过程中,办案团队紧密依托当地多元解纷机制,会同乡镇政府、村委会、党员网格员先后组织多轮联动调处,以同时保障两原告养老生活和两个未成年孩子健康成长为立足点,共同劝导双方当事人,并在法律范围和幅度内回应及妥解双方诉求。经过用心用情的努力,双方不仅对赔偿金分割问题达成一致,还就两原告对两名孙子女的探视等事宜形成共识。7月10日,双方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签订诉前调解协议,焦某随即当场兑付到位,该案在双方重归亲情的泪水和拥抱中画上温馨而圆满的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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