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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跳单”起冲突,民警连夜解难题

来源:江苏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7-14

  

  

  

  近年来,人们买房、租房的需求日益上涨,因此中介遭遇“跳单”的现象随之增多,产生的纠纷也屡见不鲜。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就发生了这样一起房屋租赁“跳单”现象,双方为此大闹了一场,最终通过郁洲路警务工作站尽心调处才成功避免了矛盾升级。

  

  租房引来风波

  

  “110吗?我这里是乐活街面馆,有人正在闹事,请帮忙处理一下。”6月19日19时30分许,郁洲路警务工作站民警接到一起纠纷警情后,迅速赶至事发地,见两名年轻女子正与店主进行激烈地争吵,迅即上前制止。

  经询问得知,报警人是店主张女士,两名女子为一家房产中介的员工王某和苏某,双方冲突的情由应追溯到6月9日。那天,来连营生的张女士为方便孩子上学,就上网发布了一条求租房信息。不久,另一中介公司的员工黄某看到该信息就联系她,并提供了多处房源信息。可紧接着,黄某就因急着出差而暂停了服务。

  随后,王某也发现了张女士的寻租信息,于是联系她,并和同事苏某带她实地查看了3处房屋。其中一套虽合张女士心意,但租金超出预算,她就放弃了。王某承诺,将继续与房东商谈价格,并为她物色别处房源。

  短话产生歧义

  

  6月17日,急于租房的张女士再次联系返连的黄某,很快租到了心仪房子。然而,这恰恰是王某带她看过、却因租金高而放弃的那套房子。

  “你已租了我介绍的房子,为什么大热天还让我们继续找啊?为什么问你好多话不接也不回?”6月19日傍晚,王某再次联系房东商谈租金时,被突然告知张女士已租了该房,不由得怒火中烧,遂平叫上苏某,一起找张女士理论,很快,双方便引发了口角冲突。

  为避免影响店内营业,民警随即将双方带至警务站,并邀请相关两家中介经理前来参与调解。可到达警务站后,双方依然情绪激动、各执一词。王某指责对方不该“跳单”耍人,张女士则坚称谁替她谈好心理价位就找谁签合同,不存在“跳单”现象,而且,她已租到房子,根本不需要再过度关注王某的信息,所以就简单回复了她一句“房子我不租了”。

  谁知,这句简单的话偏偏产生了歧义,导致王某和苏某一直误以为张女士只是对那套租金高的房子不满意,但依然会考虑其他合适的低价房,所以她们才会继续替她不停地寻找,直到得知张女士签约为止……

  倾力消除纷争

  

  “都说是对方的错,心情可以理解,请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一下,自己难道就没有一点过失吗?”厘清真相后,民警当即安抚双方、平复情绪,同时请来专业律师,讲明“跳单”行为的法律规定:委托人接受中介人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属“跳单”行为。因此,根据情况判定,张女士确有触碰了租赁行业“跳单”的嫌疑。

  后经持续疏导协商,23时许终于达成了和解意愿:张女士拿出300元作为王某、苏某的服务补偿;黄某所属的中介经理主动支付200元给王某、苏某,以示歉意。

  “谢谢,要不是你们帮忙,我们可就白忙一场了!”“我真的不懂自己‘跳单’了,谢谢你们的普法。”临别之际,双方当事人向民警表达了由衷的谢意。


原文链接:http://www.jszf.org/zyyg/jscawq_320/lianyungang/202406/t20240627_99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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