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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指导各地做好民政领域防汛救灾工作

来源:贵州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4-07-1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应对灾情,近日,民政部印发通知,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民政领域防汛救灾工作。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抓好民政领域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当前,我国已全面进入主汛期,一些地方降雨量大、持续时间长,防汛形势严峻复杂。各地民政部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毫不松懈做好民政领域防汛救灾各项工作。通知要求,要加强民政服务机构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各地民政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汛情,压实值班值守、应急处置等工作责任,一旦发现险情征兆第一时间果断处置,妥善转移并安置入住人员。要强化查险除险措施,将靠近河道、水库或位于蓄滞洪区、山洪灾害风险区、地势低洼区等重点部位的民政服务机构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全面排查整治墙体、排水系统、电路设施设备等方面安全隐患,确保机构安全。要强化防汛应急准备,按照“一院一策”要求,抓紧完善机构汛期应急处置预案,积极争取将民政服务机构纳入本地区防汛物资总体储备及配备范围,合理储备救生衣、发电机等物资,提高防范应对能力。通知强调,要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巡视探访和关爱保护。受灾地区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强化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衔接,将实施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要密切关注灾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统筹使用各项救助政策措施,全面推行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情况紧急的实行“先行救助”。要加强灾害期间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巡查探访和避险保护工作,帮助他们安全度汛。通知提出,要根据灾区需求,有序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各地民政部门要配合应急管理等部门,根据需要引导应急救援领域社会组织开展防汛救灾工作。引导支持慈善组织主动对接灾区需求,依法依规开展救灾慈善捐赠。据了解,为保障汛期服务对象安全,民政部及各地民政部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防汛救灾工作。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司、社会救助司、养老服务司组成工作组赴湖南省调研指导民政领域防汛救灾工作。民政部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指导湖南等受灾省份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具体工作。福建省民政厅成立督导组,对民政服务机构防汛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湖南省民政厅派出工作组前往华容县指导工作,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安全转移,并做好生活保障。同时,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在慈善捐赠方面,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为受灾地区发放救援应急箱、女性关爱应急箱等,惠及江西、湖南、广东等9个省份。东润公益基金会携手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等共同开展救灾行动,紧急调配赈济家庭箱,驰援受灾地区。在应急救援方面,受灾省份救援领域专业社会组织快速反应,在当地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参与救援工作。在关爱服务方面,受灾地区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参与物资发放工作,提供卫生防疫、心理关爱等服务。(记者  刘静静)

  

  


原文链接:https://mzt.guizhou.gov.cn/xwzx/mzyw/202407/t20240711_85087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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