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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检察+”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合拳”

来源:宁夏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7-11

  今年以来,泾源县检察院依托“检察+”工作举措,综合运用多种检察职能,深入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把未成年人保护网织得更牢更密。

  “检察+家庭”筑牢家庭保护防线

  该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不宜继续担任监护人情形,支持未成年被害人提起撤销监护资格诉讼,办理撤销监护资格支持起诉案件1件。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指定监护人1人次,向涉罪未成年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3份。

  同时,与泾源县“青少年关爱保护团”组成帮教小组进行分析研判,提供差别化监护帮教个案服务3次,在亲子沟通、心理干预、法治教育等方面强化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帮扶。与泾源县妇联成立家庭教育指导联合体,形成从县城到乡村、从罪错未成年人到不良行为、违反校规校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模式,开展针对性指导5人次,3名未成年人继续学业、2名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检察+学校”营造安全健康校园环境

  落实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将法治宣传教育向农村地区、留守儿童等群体倾斜。成立“法治进校园”巡讲志愿服务队,在开学季、六一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进乡村、进校园开展预防性侵害法治公开课,并将受众对象延伸至教职工等群体,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从源头预防性侵犯罪。

  参与平安校园建设,强化与公安、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的协作,共同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文旅部门,针对旅馆、娱乐场所等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娱乐场所存在接待未成年人并向其售酒等情况,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职责,并建立健全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制度,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检察+职能部门”构建社会化综合保护体系

  对辖区中小学周边商铺进行走访调查,排查到2家商铺存在无证售卖烟草制品且未标识“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2份检察建议,推动执法单位开展校园周边烟草专项整治,共同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县域内存在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安全隐患,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开展旅馆行业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旅馆业从业人员强制报告制度培训会议1场次;督促职能部门加大对网吧的日常监管力度,规范监督管理,要求经营者依法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并禁止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推动保护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执行到位;联合公安局、教体局就进一步落实“反诈进校园”法治教育工作达成共识,织密反诈防护网,综合运用“两微一端”等平台,开展法治进校园专题宣传和讲座5次,受众3000余人。

  泾源县检察院负责人表示,该院将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更加主动履职,积极推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有效促进“六大保护”走深走实,持续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原文链接:http://www.nxzfw.gov.cn/zfjj/fzjs/202407/t20240710_894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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