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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小区锻炼时受伤,物业是否需承担责任?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7-11

  池女士:日前,我在小区健身时,由于健身器材损坏,我的手指被夹在器材中,造成严重夹伤,花费不少医疗费用。事后,我找物业公司赔偿,却遭到拒绝。请问,我能否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赔偿相应费用?

  【解答】

  马丽娟(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池女士,您好!根据《民法典》第942条第1款规定,物业服务人员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在该事件中,物业公司对小区的健身器材负有管理义务,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及时维修,以保障他人使用器材的安全。但物业公司对于损坏的健身器材未及时维修、提示,没有尽到管理职责,从而导致您的受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您可以诉至法院,请求物业公司赔偿相应费用。

  □邱玉香 吴伟芳 整理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pufashuofa_0709/45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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