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了,我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放下了。”案件当事人张某某(化名)在听证会上说。
6月,德安县检察院对张某某申请撤销虚假婚姻登记案进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会由检察长徐昱主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参与,行政机关代表及案件当事人均到场参会。 案情介绍 2003年,张某某与河南籍男子聂某某办理结婚登记,婚后育有一子。后来,聂某某外出打工,很少回家,夫妻感情破裂,直至彻底失联。 2014年,张某某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查明,聂某某使用虚假身份证号码登记结婚,致婚姻关系无法解除,张某某无奈撤回起诉。2019年,张某某提起行政诉讼,又因超过5年起诉期限不符合立案条件。 明明是存在多年的虚假婚姻,却因“找不到的男方,离不了的婚”致使张某某遭遇多方挫折,诉讼之路也走不通,几乎放弃。 今年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她家人向检察机关咨询后,她抱着再试一次的希望申请监督。 调查取证 案件时间跨度长,调查难度大。检察官认真翻阅相关历史材料,根据当时结婚登记档案中载明的聂某某户籍地、冒用身份证号码归属地均位于某县的情况,向当地派出所发出跨省委托调查函。 但因原始档案为纸质,年数久远难以查询,案件调查陷入僵局。检察官又辗转联系到聂某某所在村委会,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找寻到聂某某部分户籍原始材料,最后在当地派出所的协作配合下,查询到冒用号码的对应人员。 经调查核实,聂某某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头像和姓名是其本人,身份证号码系冒用邻村人李某某。 检察官迅速与李某某取得联系,他表示并不知晓身份证号码被冒用,书面请求检察机关帮助解决冒用号码被错误登记的婚姻问题。 听证过程 听证会上,检察官结合前期调查取证情况,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及需要听证评议的事项。各听证员对德安县检察院实质性化解该案表示充分肯定,一致同意检察建议内容。民政部门当场表示将快速撤销该虚假婚姻登记。 “检察机关辛苦取证,帮助张某某解除虚假婚姻,更好地还她身心自由,对她今后生活也是一个非常大的帮助。”此案听证员、全国人大代表熊晓梅评价。 因张某某撤销婚姻登记的诉求持续多年未解决,虽只生育一子,却至今未能按政策领取独生子女费,家庭非常拮据。德安县检察院将争取通过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联合相关部门帮助张某某追讨小孩抚养费等,维护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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