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溪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办案质量,高质效办理醉驾案件。
安溪县检察院安排专人专门对醉驾案件集中办理,不断积累危险驾驶在具体执行中的处理经验,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准确合理认定危险驾驶罪,不断提高此类案件的办理效率。
危险驾驶罪作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其与交通肇事罪在此罪彼罪之间容易混淆。该院在实践中探索,尤其注重醉酒驾驶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案件,准确把握此罪彼罪的区分,严防错案发生,有效打击犯罪。
此外,对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安溪县检察院不断提高案件处理能力,促进双方矛盾化解,并对一些情节轻微、危害不大拟作不起诉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接受各方监督,阐释司法理念,传播法治精神。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等方式,建议公安机关加快对醉驾案件的办理速度,督促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效,为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陈冰冰 陈剑锋)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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