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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开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集中排查整改严厉打击涉驾驶人考试犯罪专项行动

来源:吉林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4-07-06

  

  为全面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组织考试作弊违法行为,日前,省公安厅下发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省开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集中排查整改严厉打击涉驾驶人考试犯罪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紧盯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重点整治设备配备使用不规范、组织管理监督措施不落实、组织考试作弊、以考试“包过”等名义实施诈骗等4类突出问题,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推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提档升级,让人民群众更加深刻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通知强调,各地要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项排查工作组,对本地区全部在用考场开展清单式检查,省公安厅交管局将对各地排查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对照检查清单和整改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全面落实整改,切实把考场、考试存在的问题找全、台账列实、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考场、考试员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一律上限处置,暂停考场考试,调整考试计划。

  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要认真分析驾驶人考试作弊犯罪案件特点,针对性加强考试现场监管、音视频巡查和考试数据分析研判。要联合市场监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等部门对驾培机构、街道周边等区域,牌匾、墙面等点位开展一次集中清理,全力净化驾驶人考试环境,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对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犯罪的和涉嫌构成诈骗犯罪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立案调查,集中打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整治一批社会驾考乱象,全力形成震慑严管高压态势。

  通知强调,各地要以整治问题为牵引,促进深化改革、强化监管、源头治理,研究出台一批有效管用的系列规章制度,强化履职尽责,真正实现靠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要用足用好典型案例开展警示宣传,采取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开展以案说法、以案示警,广泛宣传驾驶人考试作弊的危害及考试作弊应负相应法律责任,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舆论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知要求,各地要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对驾校学员、教练员以及驾校工作人员等开展联合警示提示,推动驾培机构严格落实培训主体责任,积极引导其依规依法开展驾驶培训、参加驾驶考试,促进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对发现考场、考试系统不符合标准规范的,立即停止考试计划发放,责令停考整改,下发督办通知;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一律深挖细查、严肃追责。


原文链接:http://gat.jl.gov.cn/jwzx/gayw/202407/t20240704_89299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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