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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设立首个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

来源: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7-02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6月3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司法保护耕地及保障粮食安全情况,与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签署《环境资源保护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设立省法院首个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黑土地司法保护基地,持续擦亮环资审判司法品牌。

  设立黑土地司法保护基地是《协议》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协议》立足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要求,明确了专修基地建设、智库共享、资金使用、平台共建等四项合作机制,在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环境污染治理与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等领域开展深度协作。

  省法院将和中国科学院沈阳生态所进一步强化交流合作,共同探索生态保护协同治理,为美丽辽宁建设和实现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科技支撑。

  当好国家粮食稳产保供“压舱石”,是东北的首要担当。发布会上,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光介绍,2022年以来,全省法院坚持从服务大局、最严法治、绿色发展、协同共治、能动履职等五个方面重点发力,依法维护我省耕地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助力打造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先行地。

  坚持服务大局,强化顶层设计。省法院在《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中提出严厉打击破坏土地资源违法犯罪,加强种源安全司法保护,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开展土地行政执法,加大违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力度,依法严惩涉农骗补骗保、制假售假、涉农资安全等侵害农民利益犯罪,加强与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联动等举措,加强保障粮食安全工作;部署开展司法守护黑土地暨耕地保护专项行动,推进专门审判机构三合一集中审理环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切实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

  全省法院强化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行政机关衔接配合,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强化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省法院与省人民检察院围绕辽河平原区黑土地保护进行研讨交流,为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与保障;与省公安厅等单位联合开展打击整治沙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黑恶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惩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黑恶势力犯罪,积极参与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中心的自然资源领域专项整治攻坚战。

  

  坚持能动履职,全省法院通过办理一案促推治理一片,做实做细耕地保护。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与公安、检察、社区、村委会等部门对接,大力推进涉土地纠纷诉前化解工作。朝阳县人民法院积极向自然资源局等行政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有效促进完善耕地保护工作机制。法库县人民法院及时、高效地在春耕前完成涉耕地腾退执行案件,做到保春耕执行“有态度”“有温度”。全省法院加强司法宣传,针对涉耕地保护案件,组织开展巡回审判及庭审观摩活动。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712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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