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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行政复议后出庭模式 助力争议化解主渠道建设

来源: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7-02

  辽宁长安网讯日前,大连市司法局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府院联席沟通协商会,双方就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有关信息共享、组织同堂培训、共同发布典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统一研判标准等进行沟通协商,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配合共同推动行政争议化解有关工作机制,其中包括对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案件的出庭应诉模式达成共识。

  沟通协商中明确,对于行政复议机关和原行政行为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案件,当事人对行政复议程序未提出异议,行政复议机关书面申请委托原行政行为机关代为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但行政复议机关出庭有利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除外。这将改变目前行政复议机关和原行政行为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需要行政复议机关和原行政行为机关都出庭的模式。这种新的行政应诉模式将在全市实行,必将有效节约行政复议公共资源,提高应诉效率,为行政复议机关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做好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提供有利条件。

  编辑:沙兴淼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71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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