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该起涉企案件中,被告企业某工程公司在判决生效后仍拒绝支付所欠货款,结果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导致银行贷款、项目投标、企业运营等均受到很大制约和影响...”法庭调解室内,承办法官正使用法治课本向某建设公司负责人阐明法理关系。6月24日,贵溪市人民法院雷溪人民法庭结合该庭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以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企业法治意识为出发点,庭前成功调解一起双方均为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被告某建设公司因项目施工需要,遂向原告某建材公司购买建材,双方签订了书面供销合同。建材公司按约供应建材后,建设公司一直拖欠20余万元货款未支付。经催讨和协商均无效后,建材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建设公司付清所欠货款。为及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雷溪法庭受案后积极组织调处,力求尽快化解双方矛盾。在调解过程中,被告建设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拖欠货款一事无异议,但对付清所欠货款持消极态度,使解纷工作面临僵局。 为了找到案件调解的突破口,承办法官随即结合涉企工作经验,迅速调整解纷思路,充分运用该庭专为涉企解纷及涉企普法制作的涵盖涉企法律法规、典型涉企案例、涉企审执实例在内的法治课本,向被告建设公司负责人耐心释法析理;同时以自身多年参与涉企解纷的亲身经历用正反事例向其讲清利害关系,推心置腹的劝导其从依法经营和企业发展等角度正视该案。在多次悉心普法和坦诚交流后,建设公司负责人终于转变思想和心态并拿出诚意参加调解。经承办法官细致调处,双方于24日达成调解协议,建设公司向建材公司先行支付5万元,剩余货款分期付清,案件划上圆满句号。 据悉,为进一步提升涉企司法服务质效,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雷溪法庭坚持立足职能优势和功能定位,对企业涉诉信息进行逐案分析、逐项研判,形成详细记录和台账用以梳理、分析、总结涉企案件情况和特点,为制作涉企法治课本提供第一手资料;同时用心用情倾听和回应企业涉法需求和意见建议,以“高度务实、进无止境”的思想和行动紧贴辖区企业诉求和发展利益持续优化、改进、细化、强化法庭涉企工作举措,将法治力量和温度贯穿涉企服务全程全域,为护企安商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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