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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来源:陕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6-22

  

  6月12日,陕西省司法厅对外发布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相关情况。

  近年来,省司法厅坚持将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等工作衔接贯通一体推进,先后出台《陕西省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事项、程序要求、技术规范、审查标准、报送备案、适时清理等全流程进行了规定,形成了我省行政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管的一条清晰主线。

  同时,省司法厅不断推进重点工作精细化,制定《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在明确审核责任方面,按照权责对等、分工负责、高效运行的原则,由起草部门负责初审,征求意见部门对是否符合本系统本行业规定进行专项审核,合法性审核部门对制定主体、程序、内容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核,做到术业专攻、各负其责。在明确审核事项方面,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规章等进行全面梳理,列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应为事项,编制审核事项正负面清单,在审核时逐一对标研判。

  省司法厅组建立法专家库、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专家库,提供专业支撑;对省市县乡四级审核审查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党委巡视、人大监督、政府督查和司法部通报的各地相关问题,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情况,省司法厅主动对照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完善优化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标准。

  省司法厅开发“陕西省行政立法和备案审查系统”,实现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审查、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的线上办理;推动建成“陕西省政策文件省级统一公开查询平台”,在便民利民的同时,为强化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日常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记者 梁爽)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214/1426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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