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社会团体

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战果发布 一“执”在路上:大连亮剑破难关

来源: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4-06-22

  联想截图_20240613105053

  发布会现场

  ·数字点击·

  自2023年5月19日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大连两级法院共移送涉嫌拒执犯罪线索54件,引导当事人提起自诉控告4件,已刑事立案28件,审结4件,其余案件正在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和法院审理中。受到集中行动震慑、教育促使案件顺利执行完毕、达成执行和解案件775件。同时,注重用足用活其他强制执行措施,作出并发送《涉嫌拒执罪预移送通知书》15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57976个,纳入失信人员名单7318人次,罚款22人次,拘传1797人次,司法拘留804人次。

  6月11日上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总结回顾2023年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大连两级法院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相关情况,对外发布典型案例,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切。

  据介绍,依法打击拒执犯罪行为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一项有力法律举措,在大连市委政法委的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的协同配合下,全市政法机关从指导思想、工作机制、办案程序、裁判尺度等方面形成了广泛共识。通过移送涉嫌拒执犯罪线索和运用其他信用惩戒手段,一大批案件受到集中行动震慑、教育促使案件顺利执行完毕、达成执行和解。第一次通过工作指引形式统一大连市司法机关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认识,尤其是对线索移送的具体要求进行明确,确保后续刑事诉讼程序的进行,取得较好效果。

  【典型案例】

  隐瞒房子车子 获刑悔不当初

  基本案情

  邵某某与孙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二审期间,被执行人孙某某将其所有的两台车过户给他人,执行立案后又故意隐瞒其2018年购买并实际占有的四间房屋及过户车辆的事实。法院对其两次司法拘留后,其仍然态度蛮横,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检察机关以孙某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诉至法院。

  刑事一审宣判前,孙某某履行了全部义务,案件执行完毕。鉴于孙某某在判决前履行了判决义务,法院以孙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典型意义

  本案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经两次拘留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属于典型的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情形,最终被依法判处拒不执行判决罪。鉴于其在一审宣判前全部履行了债务,法院依据《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工作指引》第二十五条内容,考虑其犯罪的事实和情节,酌情从宽处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7146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内参 msnc.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08005977号-24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